二、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实质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及其继承者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批判揭露资产阶级思想统治实质、塑造培育无产阶级意识和建设完善社会主义观念上层建筑过程中使用的理论范畴。正确理解这一理论范畴,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根据这一范畴的逻辑起点即“出发点和基本逻辑关系”[4],把握其内涵实质。
第一,在“思维与存在关系”的逻辑结构中,把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实质。作为观念学的意识形态虽然在18世纪末才创制,但西方哲人对知识观念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追寻,却源于古希腊哲人对世界本源的叩问。到了近代,人们由探寻“思维与存在何为本源”的本体论转向了探寻“思维与存在何以统一”的认识论,开始反思自身意识的真实性和认识的有效性,于是产生了由培根和笛卡尔开启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条不同哲学路向,这两条路向虽然在运思起点、逻辑理路和基本结论上存在明显差异,但其哲学目标和关键节点却是相同的,即如何实现思维和存在的符合统一与如何祛除遮蔽在人类认识框架之上的“意识黑幕”。正是在此意义上,恩格斯才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5]。马克思、恩格斯接过了“意识形态”概念创制时的认识论意涵,揭示了阶级社会意识形态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之于现实事物的颠倒性本质,认为只有将颠倒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从人们物质生产、劳动分工、精神生产等实践活动出发,才能获得“历史真实性”的认识,赋予了意识形态概念以实践性、革命性特质。列宁继承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方法论,指出意识形态可以而且应该分为科学和非科学两类,而任何科学的意识形态都与客观真理和绝对自然相符合。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列主义认识论原则,将意识形态视为人类实践活动的观念反映和理论再造,强调意识形态持有者的阶级立场和人类社会生产实践活动的发展程度,是决定这种反映和再造科学真实的关键因素。毛泽东说过:“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大家对于社会的历史只能限于片面的了解,这一方面是由于剥削阶级的偏见经常歪曲社会的历史,另一方面,则由于生产规模的狭小,限制了人们的眼界”[6]。
第二,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逻辑结构中,把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实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理解运用意识形态概念的分析框架。根据这一框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意识形态是社会有机体的观念上层建筑,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并由其所决定,且与特定政治法律上层建筑相适应。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相关论述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全部社会关系可以划分为物质社会关系和思想社会关系两大类,其中物质社会关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思想社会关系则是“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社会关系”[7]161,这一社会关系由物质社会关系所决定,是反映物质社会关系并建立于其上的观念上层建筑,用他的话说就是“思想的社会关系不过是物质的社会关系的上层建筑”[7]171。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发展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原理,强调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领域,相对于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来说,意识形态革命更具长期性和复杂性。毛泽东1959年10月同澳共总书记夏基谈话时曾指出:“上层建筑主要指政权和军队、警察、法院等国家机器,也包括意识形态方面的东西。上层建筑是保护经济基础的。所以首先要用暴力把国家机器这些主要的上层建筑夺取过来,加以粉碎。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上层建筑,不能用武力解决,而是要经过长期的改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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