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自由主义的产生,可追溯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这一时期,由于古典自由主义未能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矛盾所引发的经济危机问题,因而迅速退出历史舞台。此时,凯恩斯主义因提出国家全面干预经济的主张,促使受经济危机重创的资本主义经济得以复苏,从而取代古典自由主义占据主导地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崇尚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一些经济学家竭力反对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思想,形成了自己的学术小圈子。30年代中期,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及其弟子哈耶克同波兰经济学家兰格就“经济计算问题”展开了一场大辩论,由此新自由主义便登上了世界历史舞台[1]27。当历史进入到70年代时,由于两次石油危机,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经济停滞、高通胀、高失业"并存的滞胀局面,凯恩斯主义对此束手无策,陷入理论和实践的困境。于是新自由主义因倡导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帮助垄断资本主义化解了危机而备受青睐,并在否定凯恩斯主义的声浪中日益占据英美等国的主流经济学地位。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华盛顿共识”的形成和推行,新自由主义由学术理论而经济范式化、政治纲领化和意识形态化。由此,新自由主义也开始了从理论维度向实践领域推进,由英美大国向全球各地传播,成为目前国际社会的“强势话语”体系和“主流”发展理论。
就其内涵而言,新自由主义是指在继承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以反对和抵制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以提倡自由化、私有化和经济活动的自由放任为思想主旨,迎合资本主义由国家垄断向国际垄断过渡需要的经济思潮和政治思想。它无论是作为英美等国的主流经济学理论和意识形态,还是对外进行推广时,都始终秉持“个人”、“自由”、“效率”的核心理念,并以此展开自身的理论构造。据此,它在发展中形成了主要观点,即在经济上倡导"三化"即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在政治层面否定公有制、否定社会主义、反对国家干预;在战略方面推崇以美国为首的超级大国为主导的全球一体化[2]18-19。
二、新自由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新自由主义在以英美为首的发达国家内部进行实践时,确实为他们解决了众多经济发展的棘手难题。但无可否认的是,其在全球各地推广蔓延之时,弊端不断暴露、消极影响日益凸显,给包括英美在内的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都或多或少地造成了危害。苏东剧变、亚洲金融危机、阿根廷债务危机、美国次贷危机、欧债危机,无一不是新自由主义影响下的产物。由于新自由主义在全球的泛滥,我国也受到其冲击和影响。
1.经济层面
新自由主义在我国热衷鼓吹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相左的思想。其经济思想内核主要有两点:“一是从‘经济人’假设出发,主张私有化;二是,从市场经济万能论出发,迷信市场的自发作用,反对国家调控。”[3]17基于此,新自由主义竭力反对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一方面,它认为私有制能充分保护个人自由,使个体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具有公有制所缺乏的内在稳定性和效率性。另一方面,它强调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极力反对国家干预主义。在它看来,国家干预经济不仅阻碍市场的调节作用,而且会限制私人的经济活动,导致经济效益的低下。前些年,国内有些人提出“找市长,不如找市场”的消极观点,就是新自由主义影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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