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市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

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市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的工作规定,深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现就市委常委会改进作风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

1.定期听取意见和解决问题。市委每月安排一次听取意见活动,按照听取意见主题,分别由主要领导或相关常委主持。对听取的意见建议,属于分管范围的,要及时协调解决;不属于分管范围的,梳理后送市委办公厅,由市委办公厅统一分送有关分管常委。根据集中听取意见活动情况,常委会要及时专题研究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一批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和反馈解决问题情况。

2.深化挂钩联系基层工作。每位常委联系1个村(居),每年到联系点次数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2天。各联系点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每位常委还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领域,确定一批特定联系对象,包括离退休干部、基层党员干部、知识分子、贫困户、党外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联系对象至少5名以上),通过走访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问题。

3.推进接访下访和现场办公。常委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深入基层一线接访下访,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常委每人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到市信访局定点接访群众,接访时间不少于半天。每季度安排一次到基层单位(含市、区属单位,镇街、村居、企业、建设指挥部等)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下基层活动,带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心工作,每年为基层单位至少上一次以上党课、作形势报告或专题讲座。

二、坚持改进调研,实事求是

1.明确调研要求。原则上每位常委每年要安排1个月以上时间开展调查研究。召开调研座谈会应根据内容需要,尽量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一般干部群众参与。要统筹安排调研时间地点,多开展一些随机性调研,多到生产一线、困难矛盾多的地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重大问题调研。常委同志每年要选定1个课题,亲自参加调研,指导撰写调研报告,并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常委会每季度通报1次经济形势分析情况、每半年召开1次经济形势分析会,每年召开1次务虚会议,加强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

3.严守调研纪律。下基层调研要切实做到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确保不影响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调研期间的会议、活动要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不出电子屏幕和欢迎标语、不封路、不清场、不闭馆,坚决纠正弄虚作假的线路安排和场面布置。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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