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如何理解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未来财政体制改革会有哪些趋势?改革税制、稳定税负又意味着什么?昨日,相关领域专家对这些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解读。
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
1如何看财政的地位
不单是经济问题,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此次将财政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历届三中全会首次有这样的提法。这说明财政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经济、政治、法律乃至影响各种社会活动的基础。
施正文表示,财政是规范国家行为的基础,此次将财政的重要性上升到很高的高度,除了提到国家治理,还提到“制度保障”。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公报最突出的还是强调财政的重要性。强国之路,必须有财政作为支撑,这是实现“中国梦”的物质保障。此外,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市场统一与公平,财税体制改革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基础。此次的提法表明,财政问题已经不单单是经济领域的重要问题,更是涉及了政府职能、社会治理,强调了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
2事权财权如何划分
中央地方谁花钱谁办事,边界要厘清
公报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对此,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以前更多是事权和财力相匹配的提法,“支出责任”不同于“财力”,“财力”强调的是钱的来源,而“支出责任”更强调谁花的钱,强调了“谁花钱,谁办事。”
他表示,目前我国的情况是,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过大,应该上移一部分。一些事项的执行权和支出责任可以上移到中央,比如大江大河的治理、边防等。
施正文表示,当前我国财政的根本问题是各级政府事权不明确,没有划分清楚。更没有在这个基础上明确支出责任,没有涉及财权划分。对此公报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非常有必要。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从“财力”到“支出责任”这一提法的改变,说明党进一步强调了财政问题在事权落实过程中责任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各级政府部门在落实事权时,要更好地以财力为保障。同时,钱花得是不是合适,也应当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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