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六问(2)

财税体制改革六问(2)

3稳定税负意味什么

释放短期不会加税的政策信号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分析,公报中提出稳定税负的说法,至少释放了一个信号:不会加税。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消除大家害怕增税的疑虑。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税收占GDP比重20%左右,无论个人的税负还是企业的税负仍然偏高。但是杨志勇认为,目前财政支出压力比较大,大幅减税不太现实。但是,税率可以下调,企业从而释放更多活力,经营效益好、利润高,自然会在总额上上交更多的税收。

施正文表示,这次提稳定税负,关键在于税制结构的调整。近来提出结构性减税的说法,公报提“稳定税负”,就回答了结构性减税的落点在哪里:优化税制。他认为,总体上税收要有增有减。在增税方面,比如环境税要出台;资源税需要改革;房产税扩围也是必然。有了增税,必然就有减税,比如在营改增之后,要降低税率;涉及房地产的10来种税收,要简化压缩;个税改革,起征点和征收方式调整。

4积极性如何调动

财政改革应给予地方更多自主权

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税改革的表述并不多,只提出“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对此,刘尚希认为,国家财政体制仍应坚持分税制,地方财政体制可因地制宜来确定。未来可能会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有了自主权地方才能有积极性。

杨志勇表示,当前要适应中国的大国国情,需要调动地方积极性。如何调动?这就要确保地方政府做事情有财政保障。同时,要确保事权相对稳定。不能总是“中央点菜、地方买单”。同时,转移支付是需要的,但规模不宜太大。为此,可以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权,调动其积极性,否则当前的土地财政、地方滥发债的局面难以改变。

事权是否要上收?对此杨志勇并不乐观。他表示,政府很多经济职能和行政审批职能须简化,那么能够上收的也就是养老、医疗、教育等事权。这些上收之后,中央有没有可能比现在做得更好,这也需要仔细考量。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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