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关于官员“自首式举报”的思考(2)

【案例】关于官员“自首式举报”的思考(2)

自己也参与行贿

这并非是周文彬的首次举报,也不是他曾举报的全部内容。2011年4月,周文彬举报他所在的国土局局长于强等局领导受贿,并在微博上直播了自首的过程,称自己曾参与单位贪污行贿。

“我那是没办法才选择的方式。”周文彬告诉记者,他曾匿名举报了一年多,将于强等人的“贪污受贿索贿”等材料寄往省、市两级相关部门,但是“得不到重视和查处”。有次他和一个朋友聊天时,朋友问他和于强有无经济往来。周说,自己也走了“潜规则”的路子,曾向于强“积极表示心情”。朋友提醒他,有没有想过采取自首的方式。

“我当时听了脑袋就轰的一声,脸也发烫。”周文彬说,他在考虑了一个多月后,决定以自首的方式实名举报。2011年4月13日,他在实名认证的微博上直播了自首的过程,称其向于强和另一名领导任某某行贿,“我当时送了于强烟、酒,他也承认。”

据当时媒体2011年的报道,亳州市纪委介入后查证:2009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周文彬先后两次送给于强共计剑南春酒2箱、中华烟2条和苏烟2条。2009年至2011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利辛县国土局两名工作人员先后送给于强一些烟酒、螃蟹、鱼、水果等礼品。

为此,于强被认为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没收所收礼品,折款上缴财政,周文彬向领导干部送礼的行为也被批评。

周文彬称,他举报的数额不止这些,但“没有内讧就很难查证”,不过这个处罚至少说明了他不是诬告。

举报是因为私人恩怨?

周文彬称,他“自首”举报后一段时间,其正常上班,被举报者于强仍当领导,两人平时在单位遇见了还会打个招呼。“去年听说他经过考核要升官。”周文彬说,2012年8月份,他又来到北京实名举报,涉及11个问题,其中也包括此次举报所提到的“非法协议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周文彬称,第二次举报使得国土资源局一个会计贪腐的问题得以暴露并被查处。

“举报再多,人家拣不重要的查一下,关键问题漏掉了。”周文彬称,他第三次举报只提出了这个重要且关键的问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曾表示:“不是我进监狱,就是他进监狱,我现在很乐观。”

当地国土资源系统人士告诉记者,可能周文彬与被举报者有恩怨。该人士称,周文彬曾因“作风问题”被免去所长职务,他曾到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上访,说自己冤枉,“但真实情况我们都不清楚”。

周文彬也向记者证实,他的所长职务被免是“作风问题”,他通过正规途径讨说法未获解决。“所长被免只是觉得没面子,一个男的,贴上作风问题的标签,我不能接受。”

“关键是我举报的是不是事实。”周文彬称,每次去举报都会被说是因为“作风问题”,他认为这是另外一回事,不管有无个人恩怨,都不该影响相关部门对自己所举报问题的调查和及时回复。他认为,不是自己的错就是对方的错,总要有个结论。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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