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关于官员“自首式举报”的思考(3)

【案例】关于官员“自首式举报”的思考(3)

周文彬为何选择“自首式举报”

剖析“自首式举报”的内涵,其实并无新奇之处,有些类似“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悲壮意味。继2011年,周文彬再次运用“自首式举报”,微博认证也称自己为“自首举报人”,如果第一次运用“自首式举报”概念,实为噱头,引发注意力,意图扩大举报实效。那么,第二次自发、纯熟地运用此概念,我们能推理,周文彬已经“尝到了”2011年“自首式举报”的“甜头”——迅速得到回应、调查、处理结果。

其实说是“甜头”,亦不尽然,只是为契合当下实名举报腐败的道路不仅险阻并且艰难,反腐调查速度、力度疲软,举报人屡受打击的语境。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虽然中纪委2013年表态,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但是即便体制内人士实名举报,也步履维艰,难达天听。所以周文彬递送举报材料时才殚精竭虑、花费心机,如将材料亲自交给安徽省国土厅执法局局长,并暗自不安揣测,“从省厅领导的言谈举止,我感觉这个案件会搁浅。”那么,从此角度而言,周文彬再度选择“自首式举报”,不过是想通过媒体,捕获更大范围内的注意力,不让“举报”泥牛入海,在有关部门面前如同“东风吹马耳”。

根本而言,“自首式举报”也是“网络反腐”“媒体反腐”的变种。现实中寂寂无名、默不作声的实名举报,往往道阻且长。一旦公布于网络,获知于媒体,不仅举报力度被无形放大,反腐机制启动的力度、速度也如影随形,可谓朝发夕至。周文彬用“自首式举报”,刷新人们举报贪腐方式的新认知,不过是想将“自首式举报”发酵为网友、媒体竞相关注、转发、报道的“病毒”,更好利用“民意反腐”这个平台。

这是一个悲哀。反腐机制的启动,本来应该以反腐线索的到达为触发点,而非网络民意汹汹。然而,反腐机制的不畅、被举报官员的阻挠、独立第三方调查机制的缺失等,逼迫举报方式不得不五花八门、名目繁多、曲径通幽、“曲线救国”。

前不久,实名举报宁陕县副县长公款旅游的柯尊年,为防报复打击,头戴钢盔、手拿擀面杖,进而被全国媒体热转。周文彬的“自首式举报”,其实和钢盔、擀面杖的效用一样,都在极大彰显着这个时代举报贪腐的戏剧性、举报贪腐先须取悦舆论的荒谬性和反腐仍是人治、并非法治的困境。

谁逼迫官员自首式举报?

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强,举报渠道也不断拓宽,匿名举报、实名举报、网上举报、微博举报等等,我们在为此感到欣喜的同时,亦要清醒的看到,在一些地方,举报的路还非常艰辛,否则亦不会出现陕西举报“达人”柯尊年戴头盔防报复的尴尬和产生后悔的念头了。大凡涉嫌腐败者,手中或大或小都掌握一定的权力,具有一定的小圈子和人脉,再加之上层的保护伞或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等诸多原因,因而说,扳到一个贪腐官员很难,不是有人说,若想扳倒一个县委书记需五年时间吗。但是不论反腐之路多么艰难,但是,仍有许多正义之士仍前赴后继的与腐败现象做永不调和的斗争。这不,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又开创举报新路子,“自首式举报”。而这种举报方式当即引起舆论的关注,对此,周文彬表示很乐观。

开始时,周文彬是采取直接到省国土厅送举报材料,可是,“从省厅领导的言谈举止,我感觉这个案件会搁浅。我的材料不可能送到厅长手里,所以我就决定发一封公开信给国土资源厅厅长孙爱民。”当然,也许是周文彬多疑或是省厅相关领导认为举报不应直接到省里。总之,周文彬为了直达上听,不得已才采取给厅长发公开信的做法,这种做法是把双刃剑,虽然引起高层和舆论重视,但是也暴露了自己举报人的身份,因此,周文彬才会说“不是我进监狱,就是他进监狱(局长)。”对于周文彬举报最后结果如何,笔者不想预测和多说,只想就周文彬为啥要改变举报方式说几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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