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乱收结婚宣誓费,如此“趁喜打劫”还是少些为妙(3)

【案例】乱收结婚宣誓费,如此“趁喜打劫”还是少些为妙(3)

在一些行政审批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相对突出的时候,作为婚姻登记部门却对新人宣誓这项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充满热情,俗语说得好,无利不起三更,原来是为了158元的“宣誓费”,当然,这个价格在各地可能也是高低不一。笔者试问,新人宣誓这个收费项目经过什么部门审批?其收取158元的标准得到了物价部门的许可吗?是否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不知道公安县一年有多少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更不知道每年收取的所谓宣誓费有多少。由于婚姻登记机关并无此项工作职责,理所当然也没有该项收费项目,那么每年收取的“宣誓费”都交到哪里了,又使用在哪里?是否做到了收支两条线?会不会如人们猜测的那样变成了机关福利?该项费用从收取以来的收支情况应给公众一个透明的交代。

作为该婚姻登记机关的主管单位民政部门,在此事上岂止是失察,不仅缺乏日常监管,而且涉嫌失职,渎职。158元的“宣誓费”看似一个简单的搭车收费问题,其实它反映出来的是一个地方或部门的勤政为民作风,从中也可看出,其到底是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笔者认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首先就要斩断搭车收费的黑手。

【启示与思考】

对于婚姻登记来说,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只需要交纳登记费9元每人即可。这就是所谓的婚姻登记的工本费,也是唯一合法的收费项目。但是,湖北省公安县的婚姻登记却堂而皇之存在所谓的“宣誓费”158元,另外照相还需要40元。如此多出来的费用分明是不合理,更是不合法的。

但是,其何以存在且存在这么长的时间呢?可以肯定的是,相关部门的熟视无睹,监管的失职就是其存在的根源,而这在客观上又增加了婚姻登记人员的额外负担,有违民政部门简化婚姻登记的宗旨。

不过,像湖北公安县这样的收费项目在其他地方实际上也是存在的。只是有的地方是自愿的,公安县是强迫的而已。

宣誓费的存在,一方面,反映出其是多此一举的项目,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相关公司想出来的招数,目的就是生财有道。尤其是包括照相的40元,刻录光碟的158元。既然是多此一举就说明并非必需有,而如果有就需要保证是自愿的原则,否则,就违背了节俭的宗旨。另外一方面,宣誓费存在,况且是在婚姻登记的眼皮下,这其中是否存在着某种利益关系需要职能部门给出一个解释。因为婚姻登记处本身就是便民服务的地方,如果有充满商业气息的机构进驻的话就走到了背面。

由此可见,宣誓费的存在根源在于监管的职责失误。宣誓费此类的存在绕不开的是一个利益的关系,正是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做着增加公众负担的事。尽管,公安县官方已经着手调查且给出一个时间表,但全国范围内的是否也应该彻底调查一下呢?

这件事情也给我们相关部门提了个醒,要想不再有“宣誓费”这样的潜规则,要想“权”、“钱”不再产生“暧昧”,就必须从以下方面下狠手、下大气力。

一是要提高部门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不仅仅是司法部门的事,不仅仅是人民群众的事,更重要的是政府公职人员的事。但是,现在的很多部门行政人员,都忽略了对法律的学习,认为与自身工作不相关,其实不然,学好法律能够更好的把握手上的行政权力,能够防止自己误入歧途,对国家、对人民、对自己都是一件好事。

二是要加强对部门犯罪的监管。反腐固然要“苍蝇”、“老虎”一起打,但是,不能单纯打死“老虎”不去清理“老虎洞”,打死“苍蝇”不去清理“污水潭”,毕竟,单纯的打虎、灭苍蝇不是治本之策,清除贪腐源头才是根本,否则,打死一只老虎来了一只狮子,打死一堆苍蝇引来一堆蚊子,终究无法达到政治清明的目的。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