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辛亥革命是中华民族勉力追随世界民主政治潮流而进行的一场伟大的革命运动,为后世提供了宝贵而丰富的政治经验。中国政治与世界政治主流的接轨,是辛亥革命成功的历史依据;新兴社会力量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诉求,是辛亥革命发生的内在动力;人民大众广泛的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是辛亥革命成功的社会条件;和平手段与武装斗争相结合,是辛亥革命推进的基本方式;政治博弈,谈判妥协,打破僵局是辛亥革命的完成手段;历史合力中政治强势集团的行动,决定了辛亥革命结局的具体面相。
关键词 辛亥革命 政治经验 历史依据 内在动力 社会条件 基本方式 完成手段
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两千年君主专制制度,开始了近代民主共和政治的崭新建设。辛亥革命是中华民族追随世界民主政治潮流而进行的一场伟大的革命运动。它不是哪一派政治力量(革命派、立宪派、清政府)的胜利或失败,更不是哪一个领袖人物(孙中山、袁世凯、宣统皇帝)的得志或失意。“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派立宪派共同的行动”。作为一场伟大的社会革命运动,辛亥革命创造了丰富的政治经验,这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财富。
(一)中国政治与世界政治主流的接轨,是辛亥革命成功的历史依据
孙中山为民主革命奋斗终生,他曾多次题词,鼓舞人民的斗争意志和胜利信心。其中影响最大的,一是“天下为公”,一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两句题词正道出了一个基本的道理:中国政治与世界近代政治主流的接轨,是辛亥革命成功的历史依据。
戊戌维新运动失败以后,中国政治并未与世界近代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主流相分离。一方面,孙中山等革命派持之以恒地积极推进武装斗争,谋求推翻清朝统治、结束君主专制政治制度;另一方面,温和的资产阶级改革派如梁启超等人,依然在寻求通过和平方式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1901年6月7日,梁启超在《清议报》发表《立宪法议》,系统阐述了君主立宪的政治主张。梁启超主张,宪法“为国家一切法度之根源”,君主、官吏和人民必须“共守”。他指出:“今日之世界,实专制、立宪两政体新陈嬗代之时也。”立宪又分君主立宪和民主立宪两种,对中国而论,君主立宪最为理想。梁启超根据“公理”推断,新旧相嬗,必有斗争,“争则旧者必败而新者必胜,故地球各国必一切同归于立宪而后已”。他据此劝告清政府,速行立宪,主动把立法权交给国民。如果等到国民自己起来争取这一权力的时候,君主就要重蹈法国路易十六被推翻的覆辙了。
过去人们常说,辛亥革命的结局是立宪派摘了革命派的“桃子”。现在又有人说,立宪派掀起一轮又一轮的国会请愿运动,不惜制造动乱,胁迫清政府就范,“武昌起义爆发了,本来被排斥在立宪进程之外的革命党人,成了坐收渔利的大赢家” 。这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说法,其实是陷入了同一个认识误区,就是过于强调革命派和立宪派的政治分野,而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这两派都是君主专制政治制度的对头,他们的政治大方向始终是一致的,其分歧主要是在斗争策略方式的选择上。
20世纪初年,全国的舆论大势是革命、立宪两大思潮的重奏与交响。学界过去注目革命派和立宪派的“论战”,并非没有事实依据,但是在基本的政治方向的把握上似有偏差。当时两派互相辩驳的文章,火气十足,语言尖刻,但这不能掩盖双方政治立场、利益诉求在大方向上的一致性。对于革命派和立宪派的政治关系,有论者作过相当细致、精当的分析。侯宜杰认为,国外两派因为在争夺群众、捐款和地盘方面发生冲突,所以关系紧张,而国内两派的关系则有所不同。“在当时的社会上,革命派之外,立宪派是唯一最进步的民主力量,他们在呼吁救亡图存,反对封建专制制度,要求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挽回利权,保路斗争,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兴办近代教育和文化事业,建立各种社会团体,启迪人民政治思想等问题上,均走在社会的前头,从事立宪运动也能坚持原则。这些在不持偏见的革命党人心目中都留下了良好而深刻的印象。加之根本宗旨相同,同一地区的两派人本来就有各种各样的关系和来往,私交甚笃,有些革命党人没有满汉成见或成见甚少,所以他们能够和平共处,遇事相助,共同携起手来同政府斗争” 。
20世纪初年的中国政治与世界政治主流的接轨,不仅表现为革命派、立宪派的积极活动,而且也表现为清廷内一大批开明官员的政治态度的转变,甚至还表现为最高当局极不情愿、但毕竟还算明智地宣布仿行宪政。
1901年夏,驻日公使李盛铎要求清政府“近鉴日本之勃兴,远惩俄国之扰乱,毅然决然,首先颁布立宪之意,明定国是” 。这是清廷大员第一次表达立宪的政治态度。1904年发生的辽东日俄之战,在关心政治时局的中国官员心目中,正是“立宪、专制二政体之战也” 。日胜俄败的战争结局,为这些人的思想转变提供了最生动有力的现实政治依据。1905年以后,社会舆论已经在宣传立宪法、设议院是政治改革的当务之急。驻外使节如孙宝琦、汪大燮、梁诚,各部大员如张百熙、唐景崇,地方督抚如岑春煊、丁振铎、林绍年等,纷纷奏请立宪。1907年,清政府决定设资政院于北京,作为中央的民意机关,设谘议局于各省,作为地方的民意机关。1908年,清政府又颁布宪法大纲,规定九年为预备立宪时期。“如果真要立宪,九年的预备实在还不够。但是因为当时国人对满清全不信任,故反对九年的预备,说满清不过藉预备之名以搁置立宪” 。
清朝统治当局尤其是其中最顽固保守的显贵集团,出于一己私利,不愿主动顺应世界历史的潮流,尽管扭扭捏捏、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做出了一些改革的姿态,甚至也采取了一些政治改革的实际举措,如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各国宪政以及1906年秋冬的官制改革,但是他们本质上的消极态度,不能满足社会大众迫切的政治愿望,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政治需求。在世界民主政治主流的冲击下,不进则亡,慢进也要被淘汰。清廷就是在犹豫观望、消极应付的态势下,最终丧失了“自改革”的机遇,为人民所抛弃。
(二)新兴社会力量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诉求,是辛亥革命发生的内在动力
辛亥革命运动,说到底是新兴社会力量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诉求的综合反映。资产阶级在实际夺取政权之前已经通过各种形式表达了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方面的要求。
在经济方面,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大大限制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通商惠工”成为新兴资产阶级第一位的利益诉求。除要求朝廷颁布相关政策,保护自身利益之外,抵制外国商品入侵本国市场,发展民族工商业,也是他们的斗争方式。如1905年遍及全国的抵制美货运动,各地商会积极发动参与,大大激发了民众的爱国热情。为了维护经商秩序和财产安全,有的地方商会还组织起准武装性的商团,打击盗贼,维护治安。辛亥革命发生后,许多地方的商会、商团支持新政权,为建立新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与它们长期有效的运作是分不开的。
在政治方面,资产阶级明确“要求人民之参政权”,请开国会。《中国新报》刊载《请开国会之理由书》,称“立宪国家,所以明上下之权限,立是非之标准,祛壅蔽于未然,而利用舆论以伸张国权者”,唯有国会。“合上下议院而成立国会,以民选议员而代表国民。内之集合国民之心理以整顿内政,外之发展国民之势力以捍御外侮。振纲纪,固国本,莫重乎此”。与此相联系,他们还积极争取组建政党。“抱同一之政治目的,而运动于一国之内者,政党之作用也”。“非有得力之政党,以运动于民间,则国会无自发生”。
在思想方面,资产阶级批评“腐儒陋说”的纲常伦理,“创为君臣之伦,忠义之说,定之为人纪人纲,制之为大经大法,顺之者为纯正循良,背之者为悖乱恶逆。上以此教,下以此劝,于是乎伪道德之惑乱斯民者,遂深锢于人心而牢不可破”。“故欲谋今日之中国,必先涤尽旧日之陈朽,以改异社会之观念”。
在文化教育方面,资产阶级强调教育“新民”,“欲养成国民,不可不注意于学校教育;欲改良风俗,不可不注意于社会教育”。与传统教育不同的是,新国民教育应奉行“贵我”、“通今”两大主义,“贵我”即培养人人的权利与义务意识,“通今”即打破“法古”思维,顺应时势,力图进步。与此相联系,主张白话文的舆论也见诸报端。《无锡白话报》载文申明白话的八大益处:一曰省日力,二曰除憍气,三曰免枉读,四曰保圣教,五曰便幼学,六曰炼心力,七曰少弃才,八曰便贫民。
除了报纸杂志等舆论工具,中央的资政院和地方的谘议局更是新兴社会力量表达意愿、诉求的正规舞台。1910年10月3日,资政院第一次年会在京城贡院开幕,议员200人,钦选、民选各半。民选议员在资政院内“以全国人民利益、舆论的代表自居”,“在一系列敏感的政治问题上连连发难”。他们弹劾军机大臣,论驳上谕,提出速开国会、自由结社集会、制定著作权律、改革教育、优待教员、优待军人学生、推广私立法政学堂、中学改习兵操、改用阳历纪年、禁烟、禁赌、禁缠足等议案。1911年10月,武昌首义发生后,资政院召开第二次年会,要求清廷取消皇族内阁,开放党禁,赦免党人,同时议定《宪法十九信条》。11月3日,清帝被迫批准《宪法十九信条》,26日誓告太庙,颁示天下。
从辛亥革命爆发的具体史实看,正是民族资产阶级出于政治权利要求和经济利益愿望的“保路”运动,直接诱发了导致清廷最后倒台的武昌首义。
(三)人民大众广泛的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是辛亥革命成功的社会条件
辛亥革命运动的全过程是人民群众广泛的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的过程。在这方面,革命派和立宪派都做了工作,不过在宣传口径、动员范围、理论支撑等方面有所差别和分歧。
革命派立足于武装斗争的需要,宣传动员工作重点在海外华人、侨胞、留学生、新军士兵官佐以及会党群众,其目的一是为军事行动筹措资金,二是直接组织战斗人员。革命派前仆后继、不畏牺牲的英勇精神,不仅给清政府以致命的威慑,同时也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群众的斗争意志和胜利信心。在理论上,革命派的三民主义主张勾画了有中国特色的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蓝图;“大乱者救中国之药石也”的基本认识,“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急切计划,都符合激进斗争方式的理论需求,但是在取得大多数民众的完全认同和全力支持方面,则有明显的欠缺。
与革命派相比,从群众发动的广泛性上看,立宪派的工作更深入、更积极、更有成效。在宣传动员的对象上,一般士绅、清廷官员、工商业主乃至市民、农民、贩夫走卒都在动员之列。四次国会请愿运动波及全国各省,社会各阶层均积极参与,签名者动辄数十万。“至于请愿之方法,则在于表示多数国民之全体意思,故演说不择何地,运动遍及同胞,一次无效,继之以再,再次无效,继之以三以四,前蹶后起,甲仆乙兴,或以团体之名义,或以地域之名义,均无不可”。与戊戌变法时代仅有读书人参加的“公车上书”相比,民众的觉悟、热情、参与程度均不可同日而语。在理论上,立宪派显得更加冷静和从容不迫,其对于时局的分析,对于政治革命所需要的社会基础、民众觉悟、国际环境等条件的认知,也较为平实。
辛亥革命以后各省迅速响应,绝非立宪派“投机”,而是人民大众长期争取民主共和的斗争奠定了基础。1908年,各省先后设立筹备机构,准备成立谘议局。从1909年4月起,各省进行谘议局议员选举,除新疆、云南外的20个省,约有167万人参加了选举。虽然选民人数不到居民总数的1%,但它毕竟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第一次由人民来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革命爆发后,大部分起义或宣布独立省份的新领导人,均通过谘议局推举;谘议局纷纷易名为临时议会,更凸显了此前民众参与和动员的巨大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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