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公平性 适应流动性(2)

增强公平性 适应流动性(2)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谈《决定》对社保事业及百姓生活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这些举措有什么意义?将对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及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步实施改革

取消“双轨制”维护社会和谐

《决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金维刚认为,这意味着我国将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 “双轨制”问题。

金维刚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深化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中央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社会保险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问题。因此,应当从政治高度认识这一问题,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金维刚认为,为了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从制度上根本解决 “双轨制”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应当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取消 “双轨制”。同时,要吸取过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确定的广东等5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陷入困境的教训,在今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时,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妥善处理改革之后退休的人员养老保障权益问题。

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企业负担减轻 个人待遇不降

《决定》提出:“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为何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单位和个人会带来什么影响?金维刚说,在适当时机适度降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减轻企业的人工成本负担,有利于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据金维刚介绍,目前,城镇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率合计接近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30%,个人应承担的费率占本人工资的11%。其中,由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率为20%,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的单位费率都按这一标准执行。

多年来,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反映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总体负担较重,特别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企业难以承受。从调查情况来看,社会保险费率偏高确实导致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加重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生存能力,同时加剧了逃费现象。

金维刚说,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要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如果按照社会保障 “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在 “十二五”期末开始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将为适度降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提供有利条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增大、支付能力增强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单位费率,并不会导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降低。

目前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主要包括三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8%,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2%,失业保险费率为1%(单位招用的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不要个人缴费。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分别计入这两项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账户资金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现有的个人缴费负担并不重。因此,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面,对个人缴费的费率调整并不迫切。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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