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
实行小步慢走 尽量减小影响
《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对此,金维刚说,渐进式延迟退休是指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逐步缓慢地延长退休年龄。
金维刚说,目前,我国企业职工男女平均实际退休年龄只有54岁,而城镇人口预期寿命已达78岁,并且还将逐步提高,若不调整,老年抚养比持续下降的格局愈趋严重,任何改革方案都无法承受。因此,对现行退休年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是必要的。
金维刚进一步解释,假如退休年龄延长一岁需要经过两年时间,那么在政策实施之后的第一年只将退休年龄延长半岁,第二年再延长半岁;以此类推。此外,将来,有关延迟退休的政策制定并公布之后,还将经过几年的准备才会正式实施。因此,渐进式延迟退休就是采取比较缓慢而稳妥的方式,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尽量减小退休政策调整对社会和有关人员所带来的影响,这是许多国家在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法。
金维刚说,在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时,还应适当采取妥善的处理办法,依法保障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广泛建立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提高待遇水平
《决定》提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金维刚认为,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有利于基金保值、增值。
金维刚介绍,2012年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4万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000多亿元,绝大部分存在银行,而且利息较低,基金面临贬值风险。因此,应尽早出台投资运营办法。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问题,金维刚指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都属于养老保障方面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其中,企业年金是由企业自愿为职工设立的补充养老保险,通常委托投资机构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营,以提高收益水平。职业年金主要是指公职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在制度属性上与企业相同。政府对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并对其投资运营进行监管。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也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种补充保险,其中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等等,由个人自愿投保购买,或由用人单位为其员工出资投保,完全采取商业化的市场运作方式。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