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公平性 适应流动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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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谈《决定》对社保事业及百姓生活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这些举措有什么意义?将对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及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金维刚说,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在养老保障方面,也需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其中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相当滞后。截至2013年6月,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到6万个,覆盖职工人数只有1957万人,仅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6.29%,这表明93%以上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没有企业年金。因此,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和扶持更多的企业广泛建立企业年金。在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也需要相应建立职业年金。通过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并引导和扶持发展个人养老储蓄,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各类职工退休之后的养老保障待遇水平。

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

《决定》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对今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将产生怎样影响?

金维刚说,国务院早在2000年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间养老保障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巨大压力,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国有股划转、基金投资以及其他方面,并成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2012年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达到11060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

他认为, 《决定》强调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表明中央政府决心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增强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对养老保障等方面带来巨大压力的经济实力。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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