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一把手纳入实施范围
汪玉凯指出,在我国探索官邸制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三个先决条件。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制度的实行范围仅限于掌权的、重要职位的官员,比如县级、市级、省级的一把手,而其他公务员住房通过市场化、货币化或其他方式安置,不在此制度考虑范围内。
其次,在实施官邸制的过程中,大家要对这项制度达成共识,没有认识上的一致,就没有制度上的执行。
第三,官邸制先从试点开始,有了成熟良好的效果后,再扩大范围。
汪玉凯认为,从制度设计完善性上讲,县级带头推行是有可能的,因为这一级的领导人最容易出现以权谋房的情况,也容易导致与百姓之间的隔膜,所以要从问题发生的地方开始改革。他建议在县级摸索出成功的经验后,再市级、省级的逐级向上推广。
王明高也表示,中国实行官邸制应当从县级做起,但并不包括所有领导班子,可以从县委书记和县长开始。市一级则可包括管人、财、物的重要岗位。
系统联网监督官员及其亲属
“我们最终要将职位和住房相挂钩,谁在这个职位上,谁就享受同等级别的待遇,这要在政策中明确表达出来,形成‘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的制度。”汪玉凯说。
虽然官邸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官员购房特别是以权购房的行为有所约束,但汪玉凯还指出,官邸制并不是一个万能的制度,它不能解决所有出现的官员住房问题,仅只能解决重要职位官员在任期间的住房,减少官员占多套住房的情况。
那么,官员进入官邸后,可否以自己的名义或家庭成员的名义去买房?对其购房套数有无要求?汪玉凯说,从政策实施的角度上说,实施官邸制势必将有配套的制度和监督措施出台,会对官员本人及其亲属购房数量、面积等做出明确,并实施监督。而从技术层面上说,可以通过基础调查摸底,将官员及其亲属的信息捆绑在一起联网起来,一旦购房,将可从系统内查到其拥有的套数,对官员及其亲属购房进行监督。
设计补偿制度保障卸任官员
任职期间有房居住,那么官员退休后离职后怎么办?以后住哪儿?这一问题成为实施官邸制又一个需要配套解决的问题。对此,汪玉凯指出,除了在官员任职期间内对其在市场上购房做出规范和约束,还需要在官员任职期满后对他的生活有保障。
“这就需要设计补偿制度,无论是市场化还是货币化的补偿,比如可以给这些任职期满的官员一定的货币补贴,可以让他拿着这些补贴到市场上购买住房。也可以通过一些政策,比如政策房可以让这些官员优先购买等。只有让退下来的官员也能有合适的住所,他们住得安心,也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汪玉凯说。
“根据韩国法律规定,没有首尔户籍的公务员一律不得在首尔租买房屋,这是韩国对公务员的一种廉洁自律规定。但这也导致不少公务员卸任后要么回老家,要么只能在首尔郊区租房子。”王明高强调,在执行官邸制时,一方面要求实行官邸制的官员要廉正纯洁,但也要对其卸任之后的生活有所保障。
推行“官邸制”根治贪官的“狡兔三窟”
“官邸制”是一种国家为重要官员在任期内提供住房制度,它既是中国官员福利住房的一种传统,也是许多国家目前多采用的官员住房制度,当在官邸中居住的官员因为种种原因不再担任此官职时就会从官邸中搬出去。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就已经形成了类似的官员住房制度,此后,各个朝代都对此进行延续和完善。其产生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官员徇私而不允许其在原籍或者有家族产业的地方进行任职。“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讲的便是古代政府官邸制度。而国际上也大多采用官邸制度,比如大名鼎鼎的美国白宫就是一所为大家所详知的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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