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主任 程恩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这既反映了大多数社会群体的企盼,也反映了党中央顺应民意而制定重要的社会建设原则。
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应加快完善“四个机制、六层框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社会制度是维系和谐社会关系和社会稳定的制度保障。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成就,但随着人口加速流动和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我国在治安防控、社会保障、权益维护、户籍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使社会管理难度和风险逐渐加大。同时,传统的以维系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管理方式,因情况变化而不利于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从秩序和活力并重的现代社会管理理念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应实现三个方面的互动,即在党的领导下,使社会管理网络实现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新的社会制度在内容上主要应建立和完善六个方面的具体制度: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制;加快形成财富和收入合理分配的共同富裕体制。简言之,通过确立“四个机制、六层框架”的制度,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使社会管理工作适应新一届党中央的总体要求。
加快完善社会主义的社会体制和经济体制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其最终目的都应为民生改善服务。以改善民生而改革开放,即民生导向的改革开放,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实惠所在,也是改革开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举例来说:当前我国财富和收入分配贫富分化的问题凸显,必须高度重视和落实邓小平关于解决共同富裕的理论。全社会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经济较快下降、私有制经济大幅上升的根本性变化,是导致贫富分化的首因或根本原因。必须重视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壮大国有经济,振兴集体经济,提高劳动收入份额,采用各种综合调节措施,以便制止贫富分化和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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