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构建湖北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2)

湖北:构建湖北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2)

摘要:通过构建反腐倡廉教育体系,有利于将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治力和惩治的震慑力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惩防体系的整体效能。

创建主题集中、各具特色的载体平台,培育反腐倡廉教育品牌。一是打造综合平台。连续十四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每年明确一个主题,确定4-5项主要活动内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形成强大声势和品牌效应。二是打造宣传平台。着力打造“一刊一网一专栏”主流媒体平台,即《楚天风纪》杂志、《楚天廉政网》门户网站和湖北电视台公共频道《荆楚廉政》电视专栏。按照“一市多栏、一县一品”要求,统筹建立基层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平台。三是打造文化平台。重点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和廉政文化精品创作与展播活动三个载体,先后命名各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90个,电影《忠诚与背叛》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规范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强化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等制度规范,使教育活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加强保障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例会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协调会议等制度,增强教育协作配合。出台反腐倡廉教育责任分解、责任制检查、考核激励、经费投入等制度,为广泛深入开展教育活动提供有效保障。

推动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创新发展

在推动体系完善上下功夫。一要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常态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提拔、晋升等各个环节之中,贯穿于经常性的岗位廉政教育之中,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紧密结合、前后贯穿的教育“链条”。二要进一步健全优秀廉政文化作品产出机制。与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联合,建立优秀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力量整合、题材共享、激励奖励机制,促进更多优秀廉政文化作品涌现。三要进一步健全考评体系。要建立健全教育目标管理、目标考评、激励机制,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约束、激励功能。

在推动体系创新上下功夫。一要推动理念创新。强化系统思维和统筹观念,将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体系建设之中;二要推动教育方式创新。从“一锅煮”的笼统教育方式向分层施教、因人施教“分灶式”方式转变,从“单一性”的传统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现代教育方式转变,从被动“灌输”方式向“互动式”教育方式转变,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三要推动技术创新。更多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更好的运用声、光、电等多媒体手段,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四要推动制度创新。探索建立新进公务员廉政考试制度、干部任前廉政法规测试制度、优秀廉政文艺作品奖励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等办法和规定。

在发挥体系作用上下功夫。一要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规范化管理,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协调运行、高效运作。二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载体平台的作用。开展特色载体争创活动,分级分类打造品牌化载体,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实效。三要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的执行力。要明确反腐倡廉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反腐倡廉制度落实的督办检查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和反馈整改机制,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落实。

在增强体系建设合力上下功夫。一要加强谋划部署。把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建设摆上党委工作重要位置,与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反腐倡廉建设等其他各项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二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同级党委研究、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工作。三是落实部门的主体责任。部门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切实履行教育主体责任。四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搭建群众参与平台,使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建设始终保持旺盛生机和创造活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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