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牵引
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的改革,一直都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为牵引的。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地,经济体制改革始终是中国改革的“突破口”和“重头戏”,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取得重大进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我国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马克思说过:“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我国改革的实践也证明,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很多体制改革的进度,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发挥其牵引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提供动力,符合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现阶段,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决定了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经济建设仍然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经济体制改革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当前,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少集中在经济领域,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经济体制改革的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出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以此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使各方面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经济是什么?经济就是国计民生。任何改革,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国计民生方面的问题,都注定不会成功。中国以往的改革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就是因为始终坚持以改善国计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经济改革为重点、为牵引,同样是中国改革的成功之道!
全面深化
中国的改革从来就是全面改革,并不存在某一方面改革总体“滞后”的问题。改什么、不改什么,哪些先改、哪些后改,都是从实际出发、从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确定的,都是为了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把35年来中国取得的成就仅仅归于经济体制改革,而看不到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改革的作用,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逻辑。
当前,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更加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如果仅靠某一方面改革单兵突进,各领域改革不配套,各方面改革措施之间互相牵扯,甚至互相抵触,改革就很难推进下去,即使勉强推进,效果也会打折扣。
这次全会《决定》根据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系统设计和总体规划,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标志着我国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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