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以为,在资源配置制度改革这个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上,任何枝枝节节、修修补补的改革都无济于事;那些偏离系统效益谋划的资源配置,资源投得越多,浪费越大。只有着眼根本和长远,构建并逐步形成中国自己的需求—规划—计划—预算—执行—评估制度,并使之有效运行,才能冲破局部利益的藩篱,才能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各领域以及各军兵种、各战略方向的建设安排和资源配置,汇聚到同一制度平台上进行统筹考量,也才能形成真正的系统效益。这既是我们有效治理重复投入,扭转先分散建设、再集中整合被动局面的治标之术,更是解决分散资源向体系作战能力生成以提高全军建设系统效益的治本之策。
理念四:制度共性尤为重要。
提高建设效益,毫无疑问要立足于我们的国情和军情,但并不能因此而忽视一般规律。在提高军费效益上,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走现代军费管理制度之路。在实践中,如果过度强调某些“特殊性”,往往导致制度运行多了“柔性”和“弹性”,少了制度“刚性”和“原则性”,进而为东方人情社会的关系文化与利益交换对现代制度的侵蚀提供土壤。可以说,能否“刚性地”建立和运行现代军费管理制度,是能否大幅提升军费效益的关键所在。比如,以双重监督制度提升军费运行管理效益是世界各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
结合外军经验,着眼我军实际,应积极探索实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外部监督是国家财政部委托国家审计总署中的特设机构对军队执行预算情况进行的审计,主要体现国防财政资源配置中的“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实践表明,只有当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处于不同利益共同体、不存在行政组织隶属关系时,监督才是最有效的。通过双重监督制度,审计机构对军费使用的各个环节实施审计监督,将审计监督贯穿于军费使用过程的始终,就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军费的投向投量符合规划、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战略意图,就能加快我军战斗力转型升级和体系作战能力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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