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零立案” 纪委督着办(2)

基层“零立案” 纪委督着办(2)

抓源头

自治区纪委案管室对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确保件件都要有回音

2012年3月15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某旗农业局个别领导违规发放惠农补贴的问题。自治区纪委发现这个旗纪委三年仅仅立过一起案件,立即决定由所属市纪委牵头指导旗纪委办理这起案件,通过案件指导基层提高办案水平。

“案件线索是源头,抓住源头,就扭住了办查案件的‘龙头’。”张力表示。2012年12月20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印发了委厅机关重要文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实行对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级负责制度。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正在修订《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管理意见》,将以流程图的形式细化案件线索管理全过程。

对自治区纪委各案件检查室的同志来说,工作流程发生了一些变化:原来的线索既有信访室转的,也有案管室交的。现在统一由案管室集中管理,分类登记后再转到各案件室,每个处理细节都有时间限制,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案管室对537件(不包括重复件)案件线索进行了集中管理。

“除了集中管理,严格报批,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领导也定期开会,对案件线索及初步排查意见、在办案件进展情况等进行集体排查。”自治区纪委副书记额尔德尼透露。

“换句话说,件件都要有回音,有结果,一旦拿到案件线索,工作就不能停。”自治区纪委案件检查五室的负责同志说。

张力把纪检工作形象地比喻为“纪委就是党的猫,不逮耗子的猫,还算什么好猫?”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满意度为65.66%,比2011年提高6.36个百分点。76.64%的群众认为腐败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比2011年提高7.54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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