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道德管理势在必行
道德管理要求高校管理主体充分发挥道德的力量,在追求管理目标达成时,注重手段方法的道德性,能够定位高校管理的效能目标,弥补目前高校科层管理方式的不足,规避高校内各种失范现象的发生。运用道德管理的方式,在于发挥人道关怀精神,尊重和维护人的个性,重视高校本身承担的社会责任,重塑高校人文精神。
当前高校管理大多采用的是科层管理模式,这种硬性管理模式约束和淡化了人文管理,存在着与高等教育的专业化相矛盾的现实问题。高校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各项活动都极具专业性,其参与活动的主体(教师、学生等)需要一个更为宽松、民主、自由、开放的环境,而高校科层管理的等级性、强制性和服从性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上述生态环境的形成。道德管理是一种软性管理,着眼于人的管理,尊重人、理解人,并着力发展人,通过构建“物质动机—道德动机”的转化机制,弘扬人的主体性和精神性,保护并激发管理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近年来,高校里各种“学术失范”“道德失范”事件屡见不鲜,政府、社会以及高校都在思考其行为背后的深层原因,不少批评指向高校违背人性管理所存在的漏洞。因此,除了要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急需从学校管理的德性维度进行分析,重视发挥管理主体的精神性力量,驱使主体按照正确的、符合道德规范准则的既定目标行动,遵从高校管理活动的道德严肃性和神圣性,从而规避各种失范行为的发生。
高校道德管理是系统工程
高校道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道德力量的发挥渗透在高校管理的方方面面,而德政建设、教师核心价值观建设、文化建设是其中之要。
加强德政建设,要充分发挥高校管理队伍特别是校长的“道德领导权威”。美国教育管理学家托马斯·J·萨乔万尼认为,高校的道德领导从领导者自身修养看,倡导以德治校,注重领导的道德修养,努力将学校建设为一个道德共同体——“德行学校”,为实现学校的价值目标服务;从领导权威看,高校道德领导要借助更多的专业和道德权威,从道德原则出发,在帮助教师实现自我管理的同时,将学校从一个组织转变为一个共同体,从而最终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过程。发挥高校管理者的“道德领导权威”,其方向也是多样的,主要包括建立学校道德共同体,形成共同愿景;建立规范的道德管理制度;转变领导方式,由“控制式”领导转变为“理念式”领导;增强高校管理者的道德责任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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