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现代财政制度(2)

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现代财政制度(2)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结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一重大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以现行体制为基础,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设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税体制机制。

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

现代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制衡,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当前,应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设。

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根据现行预算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内容,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这在客观上容易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也就是说,当经济下行时,一些财税部门为了完成收入任务可能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当经济过热时,财税部门完成收入任务后又容易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这既不利于依法治税,也会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因此,《决定》明确提出,“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与此同时,收入预算应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这是我国预算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必将有利于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也有利于改善政府宏观调控、促进依法治税。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预算审核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政策拓展后,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为预期性,预算执行结果有别于预算预期的平衡状态将成为常态,特别是年度预算赤字可能突破。要进一步严格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管理,原则上不安排当年支出。年度预算执行超赤字,要建立跨年度弥补机制。为确保财政的可持续,全国年度总赤字规模应设置一定的警戒线。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还应抓紧研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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