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碧如带,柳絮随风舞。”灞桥、灞水、灞柳,“灞柳风雪”曾引得无数文人骚客泼墨挥毫。优美的自然景色、丰富的人文景观,使得灞河流域自古便享有“三辅圣地”的美誉。坐落在灞河之畔的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以彰显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追求,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路径,精心绘制出了一幅别开生面、引人入胜的“群众路线图”。
■精构图:
三级网络促“黄金分割”
“你提供的汽车配件确实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从法律上来讲,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应该在货款上做一些让步……”
“经对账,你方欠下1万余元货款,以货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付款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在灞桥法院立案调解室里,法官将“背靠背”调解和“面对面”调解相结合,通过多次耐心劝说和辨法析理,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现场履行。
“真没想到,不到20天时间,法官就帮我要回了拖欠两年的货款,还不收取诉讼费,灞桥法官真是好样的!”张女士对法院快速化解纠纷的方式赞不绝口。
2012年6月,灞桥法院依托区内成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院庭站点”机制:联合区司法局,在院内设立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作为诉调对接的联系平台,抽调3名业务骨干强化调解力量;以业务庭为单位,在全区9个街道办建立法官工作站,确保诉、调案件流转“零障碍”;在全区259个村(社区),建立法官联系点并指定联系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并提供法律支持。
“三级网络的建立,将人民调解员熟悉乡土人情、熟悉案情的优势,与法官精通法律、综合协调能力较强的优势结合起来。通过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成功将一批婚姻继承纠纷、‘三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事实清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诉调案件的‘黄金分割’。”灞桥法院立案庭庭长贺延昌介绍道。
据统计,2012年6月以来,灞桥法院法官共指导人民调解71次,联合调解38次,立案庭转入矛盾调解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各类纠纷516件,化解成功332件,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优结构:
“四庭”建设促均衡布局
“法官是司法工作者,更是群众工作者。切实提高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设身处地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是司法为民宗旨的应有之义。”灞桥法院院长薛弘的话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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