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葡谈判与联合声明的签订
1986年3月,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在里斯本与葡外长皮雷斯•德米兰达再次就举行澳门问题谈判进行磋商。至6月16日,中葡两面三刀国外交部发表联合公报,宣布了澳门问题谈判开始的日期和地点。接着,又在6月18日公布了双方谈判代表团名单。
中国政府代表团:
团长 周 南 外交部副部长
成员 柯正平 澳门南光公司总经理
邵天任 外交部法律顾问
柯在铄 外交部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诸 桦(女)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司长
赵稷华 外交部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葡萄牙政府代表团:
团长 麦端纳 葡驻联合国常任代表
成员 罗连纳 葡驻香港总领事
谢肇时 曾任澳门经济协调政务司司长
林慕土 葡驻莫桑比克大使馆参事
贾斯柏 葡总统顾问、国际关系专家
亚胜生 葡驻联合国常任代表团特别顾问
中葡共进行了四轮外谈判,其中第一、二、三轮为谈判的第一阶段,第四轮为第二阶段。
1986年6月30日和7月1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首轮谈判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中方代表团团长周南在谈判的开场白引用了唐诗佳句“潮落江平有风,兰舟共济与君同“来比喻中葡两国是伙伴而非对手的谈判关系,并暗示了伙伴关系之间应有的和谐感。7月1日下午5时,会谈结束。中葡发表联合公报称:“会谈是在友好融洽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除商定了会谇的全部议程外,并就一些实质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对第一轮会谈的结果表示满意。”
9月9日和10日,中葡举行第二轮谈判,地点同上。此次谈判进展顺利,会谈后所发表的新闻公报称:“双方在友好融洽的气氛中就各项议程的实质性问题进行了讲座并取得了进展。”周南引用晋代画家顾恺之“倒啖蔗,渐入佳境”的趣话,概括了这次会谈的可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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