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问题交涉始末(8)

澳门问题交涉始末(8)

(1887-1987)

葡萄牙1974年“四•二五革命”胜利后,新政府宣布反对殖民主义、放弃海外殖民地的立场,公开承认澳门不是葡属殖民地,而是中国拥有领土主权,由葡萄牙管理的地区。随后澳门在行政管理方面逐步进行改革。1976年颁布《澳门组织章程》,成立澳门立法议会,修订各项法律,改革陋弊,健全法制;在经济上实行开放,吸引外商资本,鼓励澳人投资,守行都市化计划,改善交通电讯,实行工业多元化,提高旅游业素质,以及加强同中国内地的联系和合作等等。葡萄牙新政权对澳门政策的这种转变,促进了澳门的安定与繁荣,也促进了中葡关系的发展。

1966年12月21日《新华日报》。

1966年12月26日、30日《新华日报》。

1975年1月,葡萄牙宣布同台湾民党政权断交,从面为中葡建交奠定了基础。

1977年,中葡两国开始建交谈判。澳门的命运是谈判是的主要问题。1979年2月8日,中葡双方发表建交公报,宣称:“两国政府将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维持其外交关系。”关于澳门问题也已原则上达成协议。葡萄牙承认:“澳门是中国的领土,目前由葡国政府管理,这是一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在适当的时期,中葡两国将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但是这个协议,中葡双方在建交时均没有公布。

中葡建交后,两国关系趋向友,互访频繁。1980年3月,澳督伊芝迪将军应邀访问北京。这是自1949年以来访问中国的第一位总督。同年9月,广东省长习仲勋访问澳门。1981年10月,新任澳督高斯达访问广州和珠海特区。10月底,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仲夷访问澳门。12月,广州市长梁灵光等亦赴澳访问。1985年2月,澳督高斯达访问北京。国家广度李先念接见高斯达时表示,在澳门问题获得解决之前,双方应共同合作,把澳门管理好,保持社会秩序安定,促进经济发展。随着中葡友谊的增进,两国最高领导人又进行了互访。在葡萄牙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平托于1984年5月访华以后,11月,李先念主席应邀访问葡萄牙,受到隆重而友好的欢迎。1985年3月,葡萄牙总统恩尼斯亦应邀回访了中国。中葡两国关系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在1984年中英达成香港协议之后,解决澳门总是的条件已经成熟。

80年代,我国政府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以解决历史上遗留的悬而未决的问题,完成统一祖国的神圣事业。这一构想是在照顾到历史与现状,以及各有关方面的利益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政府按照这一构想,同巩固通过友好合作,互相谅解,圆满地解决了香港问题,从而使统一祖国的大业向前迈进了一步。《中英联全声明》发表后,邓小平同志于1984年10月3日和6日两次接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提出了澳门问题。指出澳门问题的解决也是按照“一国两制,澳人治澳”的原则。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访华期间,中葡双方于5月23日发表联合公报,表示将于近期内通过外交途径就澳门问题举行谈判。1986年3月,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在进而斯本与葡外长皮雷斯•德米兰达再次就举行谈判问题进行磋商。

澳门问题引起举世瞩目。我国政府通过各种场合阐明了中国的方针。明确指出:“对于解决澳门问题,我国的基本方针,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并保持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一国两制’同样适用于澳门问题。当然,还要结合澳门的特殊情况,对我国解决澳门问题了将采取一系列特殊的政策。”①

1986年5月23日《瞭望周刊》评论。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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