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差距扩大”之虞
国家统计局7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49元,中位数则为11938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817元,中位数则为4171元。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中位数相差1711元,与去年同期的1572元相比有扩大趋势;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与中位数相差646元,与去年同期的613元相比也有小幅上涨。
收入差距扩大是社会风险、社会不稳定的诱因,也是造成中等收入陷阱的充分条件。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一鸣分析说,对发展公平性重视不够是陷入“中产陷阱”的一个重要原因。公平发展不仅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创造更为均衡的发展,还能够减缓社会矛盾和冲突,从而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2001年至2010年,我国投资率从36.5%上升到48.6%,消费率则从61.4%降到47.4%,其中居民消费率从45.3%降到33.8%,远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
近年来,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2000年城镇20%的高收入户收入是20%低收入户收入的2.1倍,2009年扩大到5.7倍,农村由同期的6.5倍扩大到7.5倍。
我国政府、企业和居民三大收入主体结构中,天平不断向政府和企业倾斜,政府和企业在获得高收入增长的条件下,将较多资金用于投资。分配失衡制约着消费能力,居民消费较难扩大。
沿海地区的企业劳动成本在提高,当地经济增长速度在下降,一些产业开始向东南亚地区转移,空心化现象开始显现,经济学意义上的“刘易斯拐点”、“人口红利消失”被越来越多地引用在沿海地区经济上。
随着沿海地区一部分流动人口逐渐被工业发展所完全吸收,劳动力供给进入“有限”阶段,用工成本随之上升,这中间的临界点就是“刘易斯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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