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五大建议(2)

李晓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五大建议(2)

二、深化改革的建议

(一)加快完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逐步建立以居民常住地为基点的属地化户籍管理模式。先从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人手,逐步实现持证者享有与户籍人口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同时合理设计居转户的渠道。未来条件成熟时,在全国实行以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方式,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基础上的人口动态管理。

建议国家成立户籍改革专门机构,明确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制定改革短期、中长期规划以及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其统筹协调下,各部委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各地按照中央政策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改革措施,形成横向、纵向改革合力。

(二)加快推进与户籍相关的公共服务体制改革

将户籍与附加利益进行有效剥离,坚持新政策不挂钩、旧政策要脱钩的改革次序,形成不以户籍为管理依据的社会管理体制,将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为主向常住人口拓展,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当前,要重点推进教育、社会保障、就业、住房方面的改革,加快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方面,探索建立“就地入学”的管理服务机制,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建立合理的转移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明确中央承担主要的财政投入责任,同时强化流入地政府的支付责任。重点解决随迁子女异地中考、高考问题。社会保障方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特别是要将在城镇就业的外来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范围。加快研究社会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和地区间转移接续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资金的多元筹措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等。就业方面,劳动者就业机会的取得不再与户籍挂钩,不断加强对外来人口的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障。住房方面,将外来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中央财政加大对外来人口较多地区以及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用工单位为外来人口提供集体宿舍。

(三)加快推进与户籍相关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按照“有偿、渐进、分类”原则,明确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建立转移人口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当前,要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产权不明和所有权主体虚置的问题。建立土地及农村资产退出机制,鼓励户籍迁移人口将农村资源资本化。深入研究和制定农村产权流转的配套政策,探讨农村承包地进行抵押、继承的办法。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土地权利交易市场。经济发达和靠近城市地区的进城农民可通过市场流转机制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的过渡期限;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探索合理的补偿机制,由国家承担主要的补偿责任,引导转移农民退出土地,避免产生城市流民阶层,退出的土地归还农村集体或农村社区,解决农村人多地少的内生性发展问题。按照“地随人走”的原则,将城镇使用建设用地的规模同户籍人口增加的规模挂钩。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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