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湘林:通过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徐湘林:通过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近日,在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举办的“地方政府创新与中国政治发展”学术研讨会上,长期研究国家治理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徐湘林作了题为《转型中国的结构性稳定与体制变革——以国家治理为视角》的发言。

面对纷繁复杂的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及国家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传统国家治理中自上而下的治理手段在处理这些新问题时因其弊端遇到挑战。他说,在向多元化社会的转型中,个人的权利和利益意识不断强化,国家政策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时,就会激发相应的大众参与。传统的国家治理手段在新时期就会显得滞后。如果问题和矛盾积累多了,长期得不到解决,国家治理就会出现危机。

在研讨会间隙,就转型危机和国家治理等诸问题,本报记者对徐湘林教授进行了专访。

1.通过不断地改革来完善和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

深圳特区报:您在研讨会上提到,现在我国出现的大量社会问题和政府治理难题是快速现代化转型的必然结果,既不能用过去的老办法来解决,也不能用激进的制度变革来解决。怎么理解?

徐湘林:要理解这一判断,我们有必要先界定转型危机与国家治理危机的区别。转型危机是指经济社会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进而产生各种价值和利益冲突所带来的危机;国家治理危机则是指政府(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有效地对社会矛盾和冲突进行控制和管理所产生的治理能力的危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增长方面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同时社会急剧变化产生的矛盾冲突也越来越多。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快速推进市场化取向的现代化转型有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从原来相对封闭单一的社会,向一个开放多元的社会转型,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不断进行的一个过程,而且速度很快,也是带来大量新的社会矛盾的一个很重要的起因。因为原有的经济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协调社会经济关系的传统的道德价值发生变化,传统社会规范也不再有约束力。这样,人与人之间、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之间的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难以自我矫正,需要国家及时干预。

深圳特区报:但政府相关政策和体制机制滞后使其治理能力不能有效地应对新的形势,如何看待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滞后的问题?

徐湘林:面对经济社会关系的急剧变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确实显得有些滞后。但这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种常态。市场经济激发了人们创造财富的主动性,也带来了物质主义的价值取向。人们的经济地位发生了变化,社会经济关系也变得复杂而多变。竞争性的多元化社会变化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人们过去单一的价值判断,对原先共同遵守的一些社会规则没有了共识,矛盾和冲突也自然会增多。而政府治理能力滞后只有在出现问题时才会被意识到,也只有被意识到之后才可能进行体制改革。解决政府治理能力滞后的问题是一个国家治理能力重构的过程,不应该简单地看作是应对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权宜之计。

针对出现的上访、维权、环保等群体性事件,我们有些分析习惯用“干群矛盾”、“官民矛盾”来界定和解释,这其实是一种传统的思维方式,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也只能是过去的老办法。这些办法也许短期内能解决某些问题,但很难长期有效。因为这些问题属于转型危机的范畴,只有通过国家治理的体制性改革和重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转型期的国家治理危机。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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