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湘林:通过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3)

徐湘林:通过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3)

深圳特区报:您在研讨会上简单地提及了国家治理的体制性变革与结构性平衡,能具体谈一下您的想法吗?

徐湘林:这是一种理论上的构想,它有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基础。我所说的结构性平衡,是指构成国家治理结构的六要素之间要保持相对的均衡。这六要素包括核心价值体系、决策权威体系、行政执行体系、政府和社会互动体系、经济发展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这六个要素都能发挥作用并相互间保持一种均衡,国家治理的结构就不会崩溃,而同时,这六要素在面临社会转型危机时又有调整自身体制以适应变化的灵活性。例如我们推动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效率、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文化建设等。当然,我们推动的各项改革应该是体制面对社会转型危机所进行的适应性调试,是针对实际社会经济问题进行体制调整的一个过程。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保持了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在社会矛盾和冲突不断冲击下始终保持了政治稳定,其经验可以归纳为国家治理的体制性改革和结构性平衡的发展模式。总之,国家治理的体制性改革是对经济社会转型的一种渐进式的适应过程,即“治理适应型的渐进式改革”。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