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被误读的消费率(3)

张军:被误读的消费率(3)

关于消费统计的一个很明显的质疑可以用汽车消费来说明。中国汽车消费的增长非常快。中国的汽车销售大约占GDP的3%,接近印度和韩国。在全球许多经济体中,汽车销售占GDP的比重与家庭汽车消费占GDP的比重呈严格正相关关系。但中国的数据却显得非常可疑,GDP中有3%来自汽车销售,而汽车消费的占比却出奇的小。这提醒我们,中国消费数据的统计存在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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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可能被低估

我们做了一个非常基础的研究,试图去校正这些关于家庭消费的数据问题,其中包含三个工作。第一,我们知道,中国房屋私有化率非常高,农村人是不租房子的,他们自己盖房子。中国租房子的人其实只占总人口的15%左右,也就是说有85%的家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面,他们是不用付房租的。在西方国家,统计自有房屋业主的房租支出时要估计一旦该房屋出租,每月租金应该是多少钱,这样将产生一个虚拟的租金。中国到目前为止没有租金的数据,也不可能计算出虚拟租金,这就造成一个很大的漏洞。

第二,中国有大量公款消费,其中政府的公款消费比较容易计算,因为这部分已经计入了政府消费;但企业的公款消费则经由发票报销,进入了企业的成本,另一部分如汽车等耐用品消费则进入了企业的资本开支。考虑到中国大陆存在相当大一部分公司付账的私人消费,这一部分消费被严重的低估了。

第三,中国的高收入家庭非常不配合家庭收入调查,他们不愿意公布收入,所以调查中高收入阶层的代表性严重不足。这三项就是我们校正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官方数据,2009年中国城乡居民居住消费仅占GDP的6%。我们可以找土耳其、墨西哥等类似国家进行横向比较,他们的居住消费占GDP约14-15%。正因为中国自有住房比例高,所以这部分实物消费被漏掉的也比较多。我们使用国际标准方法进行重新估计,将居住消费占GDP比重提高至12%。这样一来,消费占GDP的比重就提高了4个点。接下来是企业买单的私人消费,这也是家庭或个人的非现金消费。它实际上也增加了私人的实物收入。我们计算下来可以将居民消费上调1-1.5个百分点。第三部分是至少30%被家庭收入调查低估的隐性收入,根据官方公布的数字,高收入家庭的消费率约为60%,所以这部分收入中有60%会被转化为消费,也就意味着总体消费率可以提高8个百分点。

家庭收入的统计不足早就被人发现。例如,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里,家庭收入占GDP的比重约为40%。但根据企事业单位上报数据为基础编制的资金流量表显示的家庭收入占GDP比重约为60%。王小鲁等发现,即使这样,这个数据还是存在遗漏问题,所以他们做了很多其他的调查,发现约70%的GDP是家庭收入。由于被漏掉的收入多,相应被漏掉的消费也就较多。官方公布的消费占比在37%左右,经过我们的校准,可以提高消费占比10-12个百分点。由于政府的消费占GDP10%左右,所以,实际上总体消费占比应该是在60-65%之间。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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