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它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它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能够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包括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些具体制度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实现形式,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胜利成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雄辩地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一种先进的制度形态,具有优于资本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优势。只要我们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这一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拓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而不断发展和完善,就能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根本的制度保障,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有机整体,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这些成就是我们更加坚定“三个自信”的底气和根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三个自信”,有利于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有利于使我们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而不懈奋斗。
(课题执笔人:杨升祥 张新华 杨肖 任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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