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大代表“建议”要充分反映深化改革的真实民意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以改革统领全局,把改革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年初的人大例会是反映民意、促进改革决策民主化的建言献策盛会。为了使今年的改革起到鼓实劲、见实效、夯实基的作用,笔者认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简称“建议”),应该坚持人民群众的“改革主体”地位,充分反映各地全面深化改革的真实民意,用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强大力量,推动改革冲破难关,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顺利向前推进。
一、应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建议上充分反映真实民意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深化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改革方法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汇集改革发展针对问题的真实民意,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前提。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主体,清楚改革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人大“建议”只有汇集真实民意,才能将改革改到要害处。以往一些地方人大代表的“建议”,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和影响,所提“建议”内客存在“四多四少”的缺限:为解决眼前困难要钱要物要优惠政策的多,着眼制度性改革的建议少;围绕当地局部利益提建议的多,站位全局提的建议少;提解决表面问题的多,提解决深层问题的建议少;看领导眼色、按领导意图提建议的多,提反映群众真实意愿的建议少。因而使有些制度性、全局性、深层次的问题越积越多。
我国各个领域的重大改革,都是针对发展中遇到的落后观念和疑难问题,都是通过解放思想、破解难题才得以推进的。人大代表如果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或者尽管看到了却不愿或不敢如实提出解决的“建议”,就会贻误改革和发展,甚至使问题越积越重、越重危害就越大。为此,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观念,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群众中去调查民情,潜心研究亟需破解的疑难问题,而不能用自我感觉来代替群众意愿;应该真实地反映群众关注的必须改革的问题,而不能用领导的片面意见来代替群众意愿;应该把提出改革“建议”放在主导地位,而不能只肯定成绩,淡化或掩盖问题;应该下功大研究和提出如何解决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建议,而不能浅尝辄止地应付差事。只有敢于把人民群众议论纷纷的各个领域突出问题提出来,才能让党和政府及时地“以群众的呼声”作出落实改革的应对决策,实现改革应达的目的。
坚持问题导向的根本措施在于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比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2014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身为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的河南省代表,就应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找出粮食生产过程中种子保障、肥料供给、机械服务、产销合同、收购价格以及灾害保险等方面存在的、单靠本省力量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改革或完善的“建议”,求助国家予以支持,推动问题的解决,促进全省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战略部署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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