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复合型之路(2)

走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复合型之路(2)

二、发挥新型城镇化多重正功能

新型城镇化绕不开早期“小城镇”建设的思想。三十年来,苏南地区从“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乡镇工业逐步发展成以开发区为载体的外向型经济,走出了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城镇化发展之路。即早期乡镇工业化、产业化凝聚吸纳了大量的本地和外来人口,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均衡,市场经济体制较为健全,工业化实现了农民收入方式非农化,造就了县级财政收入大幅上升,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协同推进的城镇化格局。不过,苏南乃至沿海发达地区在城镇化早期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瓶颈:一是外来人口压力较大,原有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等承载能力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二是土地保护压力较大,例如苏州全市土地开发强度已达28%,接近江苏省规定的30%的极限水平;三是城乡之间仍然存在制度上的鸿沟,虽然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已经逐步并轨,其它领域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也逐年提升,但诸如户籍、土地、金融和财政分配等制度在城乡之间的区隔亟待从本质上加以突破。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区域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尚面临上述难题,中西部地区将会面临更多困难。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当前,把实施“新型城镇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之一,其原因在于:

一是国内经济发展方式正在扭转。中国经济面临投资与出口后劲不足、内需不足等问题,投资、消费结构不尽合理已形成基本共识,寻找新的驱动,调整投资结构已经迫在眉睫。传统城镇化模式积累的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城镇化转型刻不容缓。新型城镇化以此破解日益突出的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深层次矛盾,进而扩大内需调结构,形成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是我国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增长不协调。尽管当前我国城市化率已达52.6%,但存在结构失衡、资源粗放、效能低下等问题。我国长期城乡二元结构及其人口数量决定了实施城镇化而非城市化政策的可行性。城市化过程本应是城市的先进生产力、现代文明不断向农村传播与扩散,最终达到城乡共享的过程。这一“同化”过程的本质是城乡差别缩小,城乡文明共享,而不是由城市的肆意扩张来“消灭”农村。

第三,小城镇有机融合了城乡的利与弊。小城镇既有着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融合,又有利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协调发展,是连结城乡的桥梁,起着传播城市文明,诱导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改变的双重作用。

当然,尽管城镇化具有多重正功能,但也应看到“城镇化”理论经验和承载功能的局限性。从区域发展程度来看,中国“城镇化”实践及理论思想最早发轫于苏南地区。中西部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基础与该地区自然条件、人口密度、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及地方政府多年的制度积累不可同日而语。同时,从城市与农村各自承载功能来看,城镇是非农业劳动的生产生活空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构在现代商品经济的基础之上。然而,城镇的生产经营和产品消费不可能是孤立的封闭系统,还需要从外界输入基本原料,离开农村,城镇难以自给自足。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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