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六: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思想理论界高度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尤其是全会召开以来,对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解读,迅速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是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学者们高度肯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普遍认为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高度自觉。学者们认为,全会通过的《决定》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崭新蓝图,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战略,汇集了全面部署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新一届党中央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进军号角,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必须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齐心协力贯彻落实全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是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者们认为,这是《决定》的总纲提领。不少学者强调,必须全面准确深入地理解把握这一总目标的内在逻辑和科学含义,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理解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中“国家治理”的概念:一要历史地理解。中国共产党人运用的“治理”概念,既不同于中国传统皇权统治者的“治国理政”,也不同于西方政治和管理理论中倾向于向政府分权、实现社会多中心治理和社会自治的“治理”概念,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既定方向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话语语境中,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意义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科学、民主、依法和有效地治国理政。二要全面地理解。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上进行。三要准确地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优化和创新国家治理的主体格局、体制机制和流程环节,提升治国理政的能力,把我国的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内含的巨大能量和活力充分释放出来,最终实现我国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内含的价值规范和主张要求。
学者们强调,深刻理解“国家治理”的含义,要注意防止两种错误倾向:既不能简单片面地按照西方“治理”概念的含义解释,又不能简单认为“治理”的概念只是西方政治理论和管理理论的专利。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的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内容之一,其根本理论逻辑出自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其历史逻辑出自中国共产党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过程,其实践逻辑出自中国改革开放和问题解决的实践进程。
三是关于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学者们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彻底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让市场和政府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的必然要求。要将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既要用市场调节的优良功能去抑制国家调节失灵,又要用国家调节的优良功能来纠正市场调节失灵,从而形成高效市场即强市场和高效政府即强政府的“双高”或“双强”格局。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