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径(2)

探索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径(2)

核心提示:研究表明,保险业与城镇化之间存在较强的互动机制和相关关系,保险是城镇化演进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从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看,城镇化率的上升将带来人均GDP的增加,进而带动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同向变化,即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人均保费收入将得到不同程度的增长。

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大有可为

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我国发展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基本上都是由市场主导的发展进程,市场机制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走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高度契合。

商业保险作为现代金融服务的重要方式,能够创新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形态。城镇化需要大量的财力投入,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巨大。有研究表明,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至少需要10万元,城镇化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地方政府公共投资需求将增加5.9个百分点。城镇化建设资金具有投入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运营成本高、资金回收慢等特点,必须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强的特点,能够很好地匹配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新型城镇化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丰富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方式。从国际上看,保险资金一直是城镇化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以美国为例,保险业通过投资国债、公司债、房地产及其证券,以及直接投资基础设施等形式,为城镇化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截至2013年11月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7.5万亿元。保险资金投资173项基础设施项目5522亿元,投资保障房项目235亿元,投资7个养老社区项目141亿元。按照目前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和发展趋势,预计到“十二五”期末,保险资金通过债券、股票等方式间接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资金,总体规模将达到6.12万亿~7.14万亿元;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等方式,直接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资金,总体规模将达到1.02万亿~2.04万亿元。

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能够分担城镇化面临的社会保障难题。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了50%,但按户籍人口计算只有35%,大量进城务工人员还没有享受到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整合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解决2亿多农村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新型城镇化面临的重要课题。据测算,在维持现有社会保障水平的前提下,实现城市常住的非城镇户籍人口的社会保障全覆盖,国家财政需要增加的支出超过2万亿元。再加上我国城镇化与人口老龄化相互交织,进一步加剧了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和负担。通过商业保险这种市场化的社会保障机制,可以促进居民长期私人储蓄,能够减轻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促进了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截至2013年11月底,保险业为居民养老、医疗积累准备金4.5万亿元。2013年前3季度,保险业在企业年金市场共计受托管理资产2383亿元,占企业年金法人受托业务的70%,投资管理资产2611亿元,占市场份额的45%。保险业在全国127个县市参与新农合经办,受托管理资金45.5亿元,向2651万人次赔付与补偿医疗款41.6亿元。保险业在全国22个省的112个统筹地区开展了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2.9亿人。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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