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径(5)

探索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径(5)

核心提示:研究表明,保险业与城镇化之间存在较强的互动机制和相关关系,保险是城镇化演进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从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看,城镇化率的上升将带来人均GDP的增加,进而带动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同向变化,即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人均保费收入将得到不同程度的增长。

以开拓保险服务新领域为着力点,推动城镇化进程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积极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承包工程保险,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和海外租赁保险,不断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加大对农村银保互动机制的支持推广力度,缓解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加快培育科技保险市场,支持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探索建立保险公司、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参与的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机制,增强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以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为着力点,加强城镇化进程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一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国家地理环境、保险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分级分担风险为保障,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委,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和立法保障,搭建全国巨灾保险制度框架,通过中央巨灾基金,统筹地震、洪水等单险种和各试点地区巨灾保险制度。三是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先行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探索。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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