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作为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机制,能够提高城镇化管理水平和发展品质。城镇化带来人口、财富、基础设施向城市的大量聚集,大幅增加了经济社会风险的多样性、复杂性和集中性。以自然灾害风险为例,2013年9月瑞士再保险公司发布的城市地区自然灾害风险研究报告显示,616个大城市地区居住着全球近1/4的人口,拥有约一半的全球GDP,由于这些城市多位于沿海沿江地区,使得3.79亿人口遭受水灾威胁,2.83亿人口受潜在地震的影响,1.57亿人口面临强风风险,而且许多城市居民要面临多种灾害风险。除自然灾害风险外,与城镇化相关的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等“城市病”问题亦应运而生。通过发展巨灾保险、环境污染保险、汽车保险、公共安全责任保险等,能够用市场化机制解决城镇化面临的风险和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镇化与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比如,2012年全球约1.4万人因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丧生,其中大多数是城市居民,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约1860亿美元,保险赔付超过770亿美元,占经济损失的41%。
构建全方位的新型城镇化保险服务体系
保险业将紧紧围绕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全面深化保险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强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努力构建种类丰富、覆盖广泛、保障全面、优质高效的城镇化保险服务体系,为推进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的保险保障。
以满足居民养老医疗保障需求为着力点,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一是积极参与经办业务,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健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合作机制,继续扩大商业保险机构受托管理新农合、新农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社会保障服务的渠道,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第一支柱的运行效率。二是补充基本保障不足,提高社会保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精算、投资、账户管理、养老金支付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拓展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领域,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支柱健康发展。三是发展商业保险业务,丰富居民保障层次。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的养老、医疗保障,做大做强社会保障体系第三支柱。
以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为着力点,优化城镇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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