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公共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4)

如何把公共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4)

其三,坚持权力的“阳光论”,对公共权力进行公开的“晒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没有公开就无法监督,权力也就无法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没有公开就没有威慑力,制度就会形同虚设;没有公开就失去公众的信任,制度就会降低其公信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坚持在群众有怀疑的地方,撒下信任的种子;在群众认为是黑暗的地方撒下光明的种子;在群众失望的地方撒下希望的种子。一是要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等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增加其程序或流程的透明度,特别要谨防打着“公开”旗号的“假公开”、“伪公开”,或“假程序”、“伪流程”,如干部提拔、招投标等活动中存在着大量的“假公开”,用最民主的形式保证了最不民主的内容。二是要深化财政公开体制改革,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这是行政权力公开的重点、热点,也是难点。中央部门已率先晒“三公”,并推出了全国晒“三公”的明确目标和时间表,即2015年以前市县政府必须实行“三公”经费的透明化、阳光化。但晒“三公”不仅要全覆盖,而且要细化为标准,进行分类,要让普通百姓看得清、看得懂。三是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且要有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评议考核,防止信息公开的随意性,不能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要进行顶层制度的设计,如先试点后铺开,还是一步到位直接铺开;是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先公开新提拔官员的,还是新老官员一同公开;是采取自上而下先公开高级官员的,还是自下而上先公开县处级以下的;是所有党政官员一并公开,还是先公开特定系统如纪检、司法、监察、审计部门的。此外,对财产公布的范围,归属权的认定等,都需要加紧调研、论证,制定法规,提出可操作性的方案。

其四,坚持权力的“责任论”,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的“责权”,实现权力和责任的对等。行政问责制,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一把“铁锁”,因为只要把权力和责任捆绑在一起,权力就必然受到了约束。一是要强化权责一致的制度体系建设,真正做到权力到哪里,责任就到哪里,权力大一分,责任就大一分,有权必有责,二者是对等的、成正比的、不可分割的,尽快改变“权力是个人的,责任是集体的”负盈不负亏的权力责任相分离的现状。特别要合理划分党委和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机构与岗位之间的职责权限,对谁主管、谁协管,如何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用权不越权、放权不放任等,应建立权责一致、边界清楚、责任明确、严谨严密的权责体系。二是要推动治庸问责的长效化、常态化的机制健全,把治贪与治懒、治散、治软、治庸、治慢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克服精神之庸与克服责任之庸、能力庸结合起来,提升履行责任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小作为、乱作为。三是完善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的新平台,在现有成效的基础上,要向节目播出常态化、问题整改透明化、成果运用科学化方向推进,而不是停留在吸引“眼球”,或官员作秀的层面上。

其五,坚持权力的“热炉论”,对公共权力进行严厉的“制权”,提高制度的公信力和执行效率。所谓“热炉论”,是源于西方管理学的一种管理法规,意指一种法规或制度犹如一个烧得滚烫的火炉,其特点:第一,它是预先有警告的,炉子烧红了摆在你面前,你是知道碰了后是要被烫的;第二,它是对人平等的,炉子烫人是不分亲疏贵贱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第三,它是贯彻到底的,只要碰到热炉无论任何时候都会被烧伤;第四,它是即刻的,说到就做到,热炉烫人绝不是用来吓唬人的,只要你敢碰它就会烧伤你。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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