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三农”贷款难(2)

破解“三农”贷款难(2)

核心提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对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增加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和增加保险品种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也进一步细化了建立符合农村金融机构实际的金融监管体制、完善货币政策等改革和创新举措。

防范金融风险

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装上“安全阀”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同样需要让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协同推进。农村金融体系顶层设计,既要按照金融市场规律办事,重视风险防控,审慎监管,确保金融机构财务可持续,同时也必须在机构设立、产品设计、组织体系、信贷管理、监管体制等方面准确把握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金融需求的特征,使金融服务供给和农民需求有效对接。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适应农业生产实际,深受农民群众欢迎。为加快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提出了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要求,明确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样的资金互助不仅可以让农民互帮互助,熟悉“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金融规则,也可以借此培养一批熟悉金融运作的基层人才,为合作金融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这些要求旨在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装上“安全阀”,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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