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关键时期的重要文件,它充分体现了执政党群众路线的基本方针,落实了政治协商民主的基本精神。
现代民主政治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自上而下的选拔制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选举制度。2014年1月15日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旨在解决干部选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它明确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程序以及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纪律监督规定。可以这样说,它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重要阶段组织工作的总章程。为了贯彻这一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跑官要官、带病提拔等现象作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路线方针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然而近些年来,在干部任用问题上出现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问题。一些地方党政机关负责人在领导干部任用过程中恣意横行,不仅越级提拔大量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而且打着公开招考的幌子任人唯亲。这些行为不仅极大地伤害了长期扎根基层辛辛苦苦工作的党政干部,而且败坏了党风党纪,在群众中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针对这些现象,一些学者提出,执政党必须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制定具体的规则,防止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但是,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执政党必须吐故纳新,不拘一格降人材,大胆起用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打破按资排辈的组织原则,让更多的年轻人脱颖而出。少数学者把干部任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看作是干部年轻化的必要之举,把一些党政领导干部随心所欲调整干部的做法,看作是扩大人才选拔范围的创新之举,把一些党政领导干部违背组织原则任人唯亲的举动,看作是提高执政的团队凝聚力的表现,把一些党政领导干部频繁调整干部工作岗位的行为,看作是扩大交流提高干部素质的表现。可以这样说,针对我国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混乱现象,理论界和组织工作部门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加快改革的必然要求,但也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破坏党的纪律,扰乱组织工作秩序的不正常现象。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是要拨乱反正,重点解决当前干部任用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首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选拔的原则,要求被选拔的领导干部必须有基层工作的经验,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群众的考验。这对于解决干部选拔中出现的“挂职锻炼”和“空降部队”现象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在一些党政领导干部“挂职锻炼”之后快速提拔,还有一些中央直属部门的一般干部“空降”地方之后担任重要领导职务。这些人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不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在领导岗位上瞎指挥,给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灾难。部分挂职锻炼的领导干部缺乏起码的法律意识,他们滥用权力,在工作单位指手划脚,随意地配置资源,给所在地区带来了严重灾难。一些高等院校的教授到地方担任领导职务,非但没有改善当地的面貌,反而大肆进行权钱交易,把所在地区弄得乌烟瘴气。一些基层领导干部不无揶揄地说,那些在高等院校不学无术的教授,只会纸上谈兵,根本不了解地方复杂的社会关系,把高等院校拉帮结派的不良风气带到了地方,从而恶化了地方干群关系。部分中央机关的普通干部到地方担任领导职务之后,由于缺乏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缺乏与群众沟通的能力,结果导致工作严重脱离实际,极大地损害了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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