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着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的专题询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晓滨表示,由于历史、自然和地理等原因,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落后,产业支撑能力不足,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生态保护压力大,区域性贫困问题突出,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必须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支持上述特殊困难的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刘永富进一步指出,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602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在有的边远山区,孩子每天上学要走2--3个小时,辍学现象有所增加。重点县农民医疗支出仅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六成,不少农民有病不能及时就医。劳动力文盲、半文盲比例比全国高3.6个百分点,仍有8.3%的农户居住在竹草土坯房。
不仅如此,全国还有3917个村不通电,影响近380万人。连片特困地区还有3862万农村居民和601万学校师生没有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全国仍有近10万个行政村不通水泥沥青路。
贫困地区大多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脱贫难度很大,已经解决温饱的群众,因灾、因病返贫问题突出。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任务还很艰巨。推进10项重点工作,有利于将相关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支持力度;有利于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实施;有利于集中力量,统筹资源,优先解决贫困地区突出问题,并以此带动面上各项工作。
改革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在推进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的同时,扶贫开发机制亟待改进,扶贫开发政策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刘永富告诉本刊记者,下一步的扶贫开发工作中,改革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是重要内容。
一是改进贫困县的考核机制。目前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一样,政绩考核偏重于地区生产总值,导致贫困地区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做大地区生产总值上,而扶贫开发功夫下得不够。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已下发《关于改进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在贫困县率先推进考核机制改革,从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降低地区生产总值在考核中的权重。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重点考核扶贫开发成效。通过这项改革,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把工作精力转到扶贫开发上。
二是建立精准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摸清底数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首先,要完善贫困识别机制,在各地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调查方案和技术标准,各省区市制定实施细则,由省级政府负责、以县为主组织实施。其次,扶贫措施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第三,实行动态管理,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为此,要在建档立卡基础上,尽快建立全国农村扶贫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管理提供条件。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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