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同步与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规模化经营(7)

“三化”同步与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规模化经营(7)

(3)常年至少有两个劳动力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少量雇佣季节工。这意味着家庭农场以夫妻或父子为主要劳动力,强调家庭性质。现在的专业大户经营着几千亩甚至上万亩耕地,主要以雇佣农工为主,这不是家庭农场的本质。

(4)对耕地至少拥有10年以上经营权。这一条非常重要。现在很多专业大户与农民签订的租赁合同都很短,一般1-3年,这样家庭农场经营的耕地面积就很不稳定,一旦农民把承包地收回去,家庭农场就得解体;而且租期短也不利于对耕地整治和肥力提升的长期投资。

(5)经营耕地面积在100-300亩之间。这是要保证我国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我国的国情不宜发展大型和超大型家庭农场。据调查,种粮大户每亩地可获300-400元纯收入,如果经营100-300亩,一年家庭纯收入可达4万-10万元。能够保证农民依靠务农获得比城里打工更高的收入,而且农村生活成本较低。

(6)农业收入占家庭全部收入的80%以上。这一条很清楚地要求家庭农场主应全职务农,以农业为主业。

笔者认为,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农户可称为家庭农场。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的种植专业大户大部分并不符合这些标准。政府可以采取优惠政策引导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

注释:

①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四化同步,与十七大报告相比,增加了信息化。本文讨论规模化经营和土地流转与体制改革问题,主要涉及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问题。实际上,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在实现“三化”同步过程中也必须实现信息化,这与十八大精神是一致的。

②2009年,印度耕地面积占其国土面积的比例达53%,而中国只有12%,也就是说,印度一半以上国土适合耕种,而中国大约只有1/8的国土适合耕种。

③据第五次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我国农村户口家庭有2.09亿,2010年我国农村户口家庭仍然大约有1.95亿,10年时间农村只减少1400万户,从幅度而言,只下降6.7%,减少得非常有限。而过去10年中大约2.4亿以上农民流入城市。可见我国大部分转移出去的农业人口的户籍仍然在农村。

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实施了两期,第一期15年,到1998年为止。第二期30年,到2028年为止。但是,2008年,中央又说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意味着农户可以永远地承包集体农地。但中央没有说土地承包权是可以流转的,而只是说在不改变承包关系基础上可以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于承包权不得改变,土地就不可能真正流转起来。这是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遇到的最大制度障碍。

⑤“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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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发改委调查发现:几乎所有市长都反对户口改革[N].中国青年报,2012-08-22.

[4]梅哲,陈霄.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对重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1,(5).

[5]郭熙保.农业发展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304-312.

[6]赵旭强,韩克勇.试论农业规模化经营及其国际经验与启示[J].福建论坛(人文社科版),2006,(8).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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