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应重新定义“国家能力”(2)

周其仁:应重新定义“国家能力”(2)

第三则是要素市场的改革进展过慢。周其仁表示,原来计划经济时代是由国家部委直接管工厂,而现在是由国家部委直接管市场,特别是在几个最关键的要素市场,都有一个部门管着。

在他看来,只有让各类要素在市场中释放能量,才能更好地配置资源。而当前,几乎所有的关键要素都有一个部门在管着,无论是土地,房产,还是资金,都是如此。下一步改革必须要回答:国家、政府在要素市场中到底发挥什么作用?国家能力的边界到底如何划定?

第四大问题是对国家“合法化”能力的理解。过去更多是着眼于政府如何让自己被肯定和认可,但现在看来,“合法化”非常重要的是,要对社会底层、基层、市场和企业自发的行为、活动,尤其是对其中不损害他人利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创新给予合法地位。

据周其仁介绍,近年来,无论是企业准入,国有企业改制,市场的开放,也包括土地、城乡关系的处理,民间和一线发明了很多解决问题的办法。但要把这些上升为政策、法律,却进度很慢,障碍很多。

理解“国家能力”的最后一大偏差,周其仁认为是国家权力缺乏民主监督,脱离社会各界的监督。

原有的国家能力定义,考量的更多是国家汲取资源的能力,拿到多少税,拿到多少税外资源,至于这些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利益、公众利益,没有与国家汲取能力相匹配的制度约束。在周其仁看来,奢靡之风、浪费之风、各种腐败都跟国家能力不当定义有某些关系。

如何重新定义“国家能力”

周其仁以国家“合法化”能力为例指出:“近年来,中国通过了很多的法律和政策。但是,其中不少政策和法律,常常把部门利益法制化,把适合行政机关管制的做法变成法律,反而给经济的运行带来很多摩擦,增加制度运行的成本。”

与之相反,企业、基层的创新则很难被合法化。在他看来,这会延误中国的法治建设。法律之外的创新不断扩大,“你说它不合法,它天天在那里生存;你说它合法,又没有给它合法的空间。长此下去,公众对法治和规则的尊重程度会降低,法律的权威就会大打折扣”。

基于上述分析,周其仁认为,应从三个方面重新定义国家能力。

首先是重新界定什么是国家。周其仁认为,国家的概念不仅仅包含着政府,它是领土、人民、政府合一的东西。“中国的老话叫江山社稷再加上人。”因而,国家能力不完全是政府的执政能力,而要考量政府是否代表人民的利益,是否反映社会和人民的要求。

其次则要从输出方面来考量国家能力。即国家对公众提供了多少服务,解决了多少紧迫问题,为未来做了多少准备。“如果像过去一样,仅仅把国家能力局限于财政汲取能力,不考核汲取的资源用得怎么样,就会对国家和人民的关系、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造成误导,并造成偏差。”周其仁如此警告。

其三是要限制国家强制力。周其仁指出,强制力的确是国家机器非常重要的特征。在防范外国入侵、保卫人民、领土安全方面,强制力是必要的。在防止一部分人侵犯另一部分人的生命、财产、自由方面,国家强制力也是必要的。

“但是,国家强制力是一把锋利的刀,它要用在恰当的范围,限制在合理的边界内。滥用强制力会对国家长远发展带来很不利的影响。”周其仁指出,近年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改造甚至普通商业活动中,有太多的合法暴力、强制力介入。这是不正常的,应该尽快改变。

周其仁强调,要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一定要把国家机器的强制力控制在合理边界内,用它来保卫边境的安全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基本的法治和秩序,而不能越雷池一步。“这意味着,对掌握国家暴力和强制力的部门,必须要有更严格的约束。”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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