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要有效杜绝应付式清退“豪华官衙”现象(2)

【案例】要有效杜绝应付式清退“豪华官衙”现象(2)

困境

改革面临三难题

多年来,关于新建楼堂馆所的禁令不断,但少数“豪华衙门”仍不断涌现。国内一些地方也在悄然试水“楼改”,如浙江温州去年4月率先在全国试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制度改革,但近一年来步履艰难。

原本打算建立“超标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即超标建设的有偿使用;无法用于调剂的可市场化运作公开招租,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但办公用房改革如今却遭遇搁浅。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陈波介绍,一是“定标难”。根据2009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县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20平方米、副职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干部9平方米,科级以下6平方米。而这样的标准与实际情况相差太大,难以“对号入座”。

比如,一些县处级领导的办公室往往是“多功能厅”,集办公、会客、小型会议、休息于一体,远超12平方米。科级干部6平方米,实际上现有办公用房没有这样大小的房子,那就要几个科长合在一起办公,大家挤在一起接待来客、打电话互相干扰。

二是“切割难”。办公房屋类型多样,建好后结构、大小已确定,分割、调剂起来不像切豆腐,若超标几到十几平方米,无法“切”出来收回。有的单位独门独院,超出几间房子、几十个平方米,也难以腾出来给其他单位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清理办公用房超标,一是多占的要退,二是“有余”的匀给“不足”的,三是超标面积处置拍卖。但现在多是“避风头”心态。温州一位处级干部说,“用房严重违规的多是领导,清房就是要动领导的特权,他如果不是真心改革,效果怎能落地?”

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水过地皮干”式的“假改革”苗头。为应付上级,该局局长、副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处长搬到科员办公室。

探因

突击整改缺问责

自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以来,国家层面发布的政府性楼堂馆所管理文件超过十个。去年底中央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专门设立章节,条目细化到7条,有利于规范和治理楼堂馆所超标。

兴建豪华办公楼既是一种铺张浪费,也是官员“特权意识”的体现。一些群众更质疑,建筑工程是腐败高发领域,应关注有人因负责豪华办公楼工程,是否捞到了“意外之财”?

“办公楼豪华得像白宫,让群众怎么敢往里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刘献认为,“豪华衙门”之风早就该刹。“楼改”多年来屡陷“一阵风”式的困境,首先在于缺乏制度,多为突击式检查整改,没有问责,最终不了了之。其次,财政预算存漏洞,豪华大楼屡屡获批。

“此类问题的严重性,丝毫不逊于‘三公’乱象。”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一些地方领导带头“清房”可以降低改革阻力,但要长效遏制“第四公”,核心仍在于监督与惩戒。譬如“晒晒”楼堂馆所“账单”,对于超标面积限期腾退或没收、拍卖,对办公用房统一管理调配,加强刚性治理措施,可以有效避免改革“缩水、回潮”。

此前报道

官员被双规牵出“白宫”建设问题

娄底市地处湘中,在湖南省14个地级州、市中,娄底经济排名全省靠后。然而,2006年启用的娄底市政府新大楼,主体建筑占地247亩,造价超过5亿元。其中,有七栋大楼采用了酷似美国白宫的圆顶建筑,被民众称为“白宫建筑群”。2007年7月,以娄底市政府原秘书长申庆华被“双规”为起点,娄底市政府搬迁建设中的财务管理混乱、城建资金控管不严等问题逐渐曝光。

以“商务中心”名义建市政府大楼

安徽省某县级市前两年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的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记者去年夏天在安徽某县采访发现,豪华的县委、县政府大楼前竟无一块醒目的标识牌,甚至一些当地群众都不知道这是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据当地干部透露,这座大楼是前两年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的,由于担心被群众举报,当地政府搬进去后两年都没有挂牌。

县政府大楼挂牌“科研孵化中心”

成都郫县党政办公大楼由一幢12层高主楼和两侧附楼组成,马路上立着牌子指向这片区域,上写“郫县科研孵化中心”。大堂内的楼层分布图显示,两小楼主要为郫县人大、政协等单位办公区域。在主楼和附楼的楼层指示中,记者未看到有科研机构入驻。郫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周金泉今年1月面对媒体采访时表示,郫县党政办公大楼搬迁至此,5年未挂出标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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