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进一步提高农民幸福指数

湖南:进一步提高农民幸福指数

摘要:幸福指数是人们幸福感的度量值,是反映民众主观生活质量的核心指标。它作为最重要的非经济因素,是社会运行状况和人民群众生活状态的“晴雨表”,同时也是社会发展和民心向背的“风向标”。

幸福指数是人们幸福感的度量值,是反映民众主观生活质量的核心指标。它作为最重要的非经济因素,是社会运行状况和人民群众生活状态的“晴雨表”,同时也是社会发展和民心向背的“风向标”。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不容忽视的是,农民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农业基础相对薄弱,产业发展速度不快,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农民收入差距依然明显,脱贫致富的道路依然艰辛,幸福感的稳定性有待增强。留守农村的农民年龄偏大,结构不平衡,受教育的程度低,科技文化素质不高,接受新品种、新方法的能力不强,导致农业增产增收难度较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处于不成熟阶段,对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受限;部分农民居住环境较差,卫生条件堪忧,民主权利保障不力,惠农政策落实不够。在外务工的农民就业稳定性差,劳动权益保障不充分,缺少正常的维权渠道。这些问题处理得好,农民就会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处理得不好,就会拖累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我们政府部门有必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让农民的幸福指数进一步得到提高。

首先,尊重农民是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农民是我国社会结构的基础阶层,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是现代化建设的助推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民,高度尊重农民。要尊重农民的智慧,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总结提炼农民的鲜活创造。即使给农民做好事、办实事,也要尊重农民的意愿,顺从农民的呼声。逐步改变目前农民还是一种身份的现象,让农民真正成为体面的职业。

其次,提高收入是关键。收入水平是衡量幸福感的一个基本指标。收入特别是现金收入是农民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我们需要想方设法增强农民增收基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让农民享受政府补贴再多一点,集体分配收益再多一点,土地增值收益再多一点。

最后,落到实处是根本。把农民满意作为农村社会事业创新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满足农民最希望政府提供和扶持的资金支持、科技服务、农产品销售信息、技能培训等要求;了解农民最关注的饮水安全、家庭收入、村级债务、居住环境等自身利益问题;解决农民最担忧的农资价格上涨过快、土壤质量日趋下降、市场需求难以把握、年老生活无保障等问题。把农村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有限的财力尽可能多地投入民生领域,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幸福、更有体面尊严。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政府部门把影响农民幸福指数的各种因素考虑得再仔细一点,把提高农民幸福指数的各种工作做得再扎实一点,我们就能解决好农民的最大利益关切之所在,就能赢得农民的拥护和支持,就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作者系湖南农业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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