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凝聚力量(6)

江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凝聚力量(6)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会发言摘登

“典型引路”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王跃辉

长期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强化对民警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培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切实打牢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涌现出了以庐山公安局政委柯善梅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这是我们扎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硕成果,也是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树立好典型,使公安民警学有榜样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在宣传柯善梅同志典型事迹的过程中,我们第一时间派出专门工作小组对他的事迹进行认真考察,提炼出其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找准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结合点,引导媒体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在柯善梅之前,我们还相继推出陈勇琦、周俊军、曾凯、吕凯等先进典型。先进典型凝聚着先进的理想信念,代表着高尚的人生境界和道德追求,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他们的事迹能够激发起广大民警的共鸣,有力地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宣传好典型,使典型形象深入人心

典型宣传是实现典型示范带动的重要环节。在宣传典型方面,我们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全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柯善梅同志先进事迹时,我们在省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中央驻赣和省直媒体记者深入庐山公安局,就柯善梅先进事迹进行集中采访报道,使柯善梅同志“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形象深入人心。在宣传全省首届十大爱民警察时,我们先是组织为期4个月的评选活动,由社会各界通过网络、纸质投票评选产生十大爱民警察候选人,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后又以获奖者为基础组建了“人民至上——江西省公安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团”,先后在全省11个设区市巡回报告13场,近7000名公安民警聆听了报告,充分展示了江西公安民警努力践行群众路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风貌。通过对一个个先进典型的大力宣传,不仅在社会上形成了积极的示范效应,也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了巨大的正能量。

三、运用好典型,使典型成为精神动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在实践,贵在行动。用先进典型推动党员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使先进典型的精神迅速转化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推力。一方面,以各种学习活动教育民警。在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我们将全省公安重大典型先进事迹汇编成册,下发到每一个民警手中。另一方面,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民警。积极推荐先进典型参加各类评先评优,如对全省首届十大爱民警察授予个人一等功荣誉。在提拔干部时,推荐重用先进典型。通过给予先进典型荣誉和政治待遇,在公安队伍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有为者有位,进一步激发了民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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