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改革,须让社会的“权力”更大些(3)

山东:改革,须让社会的“权力”更大些(3)

去行政化 

社区回归自治难在哪?

这是记者调查中听说的一个故事。

74岁的曹文亮,家住济南盛福小区。这位退休10多年的老济南,不知道已住了3年的社区居委会在哪,更谈不上参加社区活动。现在,他的朋友圈子,是每天晨练的一些老人。他和居委会惟一的交集,是去年居委会有人打电话告诉他,老人可免费体检。

曹文亮的社区生活,绝不是个案。

居民自治本是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但实际情况并不令人乐观。李善峰说,不少地方社区工作基本上停留在政府发动、组织、安排的状态。作为社区建设主体的居民,仍游离在社区活动之外,参与度不高。多数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还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作为社区自治的居委会,与民众关系反而疏远。

山东社科院一份调查显示,一个小小的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多达19大类120多项,其中80%不属于居委会自我管理职责范围。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变相下放甚至无条件摊派到居委会,居委会几名有限的工作人员,为替政府部门跑腿、填表、发钱、收费疲于奔命。

济南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党委书记陈叶翠说,许多居委会基本上是忙于做行政性工作,影响了自治功能发挥。由于现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仍是财政拨款,在不少居委会主任看来,就是“拿政府的钱,为政府办事”,甚至一些居委会主任有了“官气”。

社区自治,要把“官”请出去,把社工请进来。但我省从事社区工作的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多数人在年龄和素质上都难以胜任新时期社区建设要求。

陈叶翠所在的社区,是济南最早引进专业社工的。“我们通过购买服务和岗位的方式,2006年起引进了两家社工组织——山泉社工、基爱社工,7名社工都是专业大学生。在他们的努力下,社区现在的各类活动团队有14支,小区活动一下活起来了。”

但这样的专业社工,全省至2012年底才3000人。诸城是我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先的地方,该市东枳沟社区党委书记吴启光说,社区6000多口人,大大小小的事就靠党委8名成员,每天焦头烂额。至于专业社工,他还没听说过。

其实,我省部分地市曾面向社会招聘过一批专职社区工作助理,并从政府部门向社区派遣了协管员,但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李善峰分析,目前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很难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完善社区工作专业体系,拓宽社区工作者后备队伍,十分必要。

郑贵斌认为,社区自治重点还是理顺政府与社区的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监督的关系,重构社区权责体系,实现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

无论是追求社区自治还是培育社会组织,无论是让渡社会权力还是购买社会服务,目的就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惟有社会活力迸发,惟有市场活力迸发,政府、社会、企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伙伴关系”而非“主仆关系”,我们的改革才能寻求到“最大公约数”。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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