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充分认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意义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中央历来重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确立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 “三位一体”的总布局,就文化体制改革作出了整体部署﹔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门制定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的部署中,就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了系统安排。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体制改革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这既是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部署的逻辑顺延,同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决定》又强调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全局性,强调文化体制改革不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领域单兵突进,而是受益于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的深化改革成果,与经济体制改革等其他领域改革紧密结合、相互作用,体现了我们党对于文化体制改革规律认识的深化。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的迫切需要。当代中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文化的力量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良好的文化条件。与此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当前,文化产品的供给与群众需求还不太对接、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渠道还不太畅通,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人翁精神还没有充分发挥。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全民族文化活力的释放,而其背后,既有理念观念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正是要着力破除这些问题,推动形成文化创造活力充分涌流的局面。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促进文化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取得重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初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但这并不意味着文化体制改革可以就此画上句号。随着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现代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文化建设在迸发出更多活力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文化生产主体更趋多元、文化传播渠道更加多样、文化消费需求差异扩大,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复杂化;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快速增长,而供给能力却相对有限;文化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较低,竞争能力较弱;文化“走出去”还面临许多瓶颈,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还不强等等,这些新老问题相互交织,解决起来异常艰巨复杂。可以说,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要破解文化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除了深化改革开放这“华山一条道”,别无他途。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冲破制约文化改革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正是着眼于推动文化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促进文化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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