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12)

吉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12)

摘要: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吉发〔2013〕11号),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到2014年9月基本结束。

四、实效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在取得实效。取得实效的关键是坚持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四风”和不落实问题,一颗一颗钉,一锤一锤敲,一批一批推,切实做到抓一件改一件、改一件成一件,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

(一)分批次列出清单,推进解决问题。各单位从第一环节开始,就要分别列出问题清单,确定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活动期间的3个环节和“回头看”时都分别列出作风方面的问题清单。问题清单要充分体现具体化,要有具体的事、具体行为、具体现象,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对于共性问题,由市(州)或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统筹列出问题清单;对于个性问题,由各单位分别列出问题清单。确定的问题清单,都要分别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问题。活动的第一环节,至少要启动“11个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形象工程”、“数字工程”、“豆腐渣工程”专项整治。二是开展庸懒散奢和软弱涣散专项整治。三是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四是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五是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障碍专项整治。六是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七是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问题专项整治。八是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整治。九是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十是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人员问题专项整治。十一是开展加重基层负担问题专项整治。各单位还要根据活动推进情况,确定重点专项整治任务,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专项整治。

(三)搞好一、二批活动衔接,联动解决问题。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深入抓好整改。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第一批活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度,凡没有按计划兑现承诺、落实整改任务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告诫,责令单位党组(党委)向上级党组织作出说明,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对落实整改任务消极对待,拖着不改、顶着不办的,要作组织处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面对的一些久拖难解的问题,病根在上级机关的,需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从源头上加以解决,或指导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形成以上带下、以下促上、联动整改的局面。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立足自己的问题自己改、主动改,把“四风”和不落实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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