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州)、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以及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以及民办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也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应包括三方面内容,(1)分别列出“四风”和不落实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和事实情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其中要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是否出入私人会所和持有会员卡等情况作出说明。(2)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政绩观、权力观、世界观等方面剖析根源。(3)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严格执行审核制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形成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督导组、上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逐级审核把关。
四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无论是专题民主生活会还是组织生活会,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都要以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人人帮我、我帮人人,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禁止“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坚决避免不认真不重视、偏离主题、评功摆好、避重就轻、言之无物、人云亦云、恶意攻击、代写材料“八种倾向”。基层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要与民主评议党员紧密结合起来一并进行,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进行评定。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五是通报会议情况。市(州)、县(市、区)和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以及乡镇、街道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要通过召开通报会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其他单位也可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向群众代表或全体群众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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