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执法司法推动核心价值观
记者:习近平同志提出,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政策都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要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这都涉及到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角度。要怎么理解“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这句话?
李林:我们现在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其实已经总体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主要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的法治建设,一直朝着这个大方向前进。所以用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一个重要的含义就是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因为法当中已经把我们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了。
贯彻宪法和法律,我认为这就是用法律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最集中体现。
记者:您说我们现在的法律制度已经总体体现了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还有进一步契合的空间吗?
李林:肯定是有的。现在我们正在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到法律制度大量立改废工作。前两天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说,将有135部现行法律面临修改以配合全面深化改革,这占到了现有法律的一半以上,还有七个关于法律的决定要修改。另外,一些新的立法也已经开始启动或准备启动。
记者:您刚才说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定着我国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的性质和方向,而具体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又直接影响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那么这些基础性的立法和修法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在这些工作中,要怎样做到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李林:一定要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来进行这些制定和修订工作,争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各方面政策制度、法律法规之中,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总的来说,就是要善于通过科学的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推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用有效的制度机制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使违背核心价值观的现象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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