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试点四种经营模式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方案要求民营银行发起人控制人必须是大陆公民,并确定了民营银行四种经营模式。
根据试点方案要求,民营银行四种经营模式分别是:“小存小贷”(限定存款上限,设定财富下限);“大存小贷”(存款限定下限,贷款限定上限);“公存公贷”(只对法人不对个人);“特定区域存贷款”(限定业务和区域范围)。
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表示,腾讯是“大存小贷”,即做一定限额以上的存款。而阿里提出方案的重点是“小存小贷”,即存款额度有上限、贷款额度有上限。阿里基于自有互联网业务的发展,提出主要服务于互联网上经营的小企业客户。据了解,阿里的方案将偏重于服务社区民众、小存小贷,业务范围上将设定存款上限和贷款上限。
另外,针对两个地区的情况,例如上海地区,是提出在自有区域内的客户进行服务,天津地区是公存公贷(即只对法人不对个人)。
尚福林表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法律上本身没有障碍,实践中也已经比较普遍,主要是通过兼并重组和在银行改制、改造的过程中进入了银行业。真正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还比较少,真正自担剩余风险的并不多。所以,这次试点主要是试行自担风险的新机制。“此前我们在这些方面还缺乏经验,为了防止整体试错,还是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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